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梁河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况。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梁河县3个乡镇2个村民委员会和1个居民委员会,共4个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6.7497公顷。详见拟征地面积汇总表。
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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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土地权利人 |
拟用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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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西乡芒陇村民委员会芒法第一、二村民小组(地块A) |
0.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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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九保乡九保村民委员会第十村民小组(地块B、地块C) |
0.6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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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遮岛镇弄么社区居民委员会弄么村民小组(地块D、地块E) |
6.0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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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7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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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20日由梁河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梁河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拟征地示意图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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