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5日至4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5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住建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体现出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从思想根源上出发,利用会议集中强调、分管领导分级负责、各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模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抓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县住建局党组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项研究反馈意见,确定整改措施与目标,细化责任到人,明确整改责任、目标和时限。随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并表态。党组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面整改负首责、负总责,亲自抓重点问题整改。同时,根据巡察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期间,多次研究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再安排、再督促、再落实,杜绝责任不清等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员参与落实整改。根据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提出的具体问题,县住建局党组在《中共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逐条逐项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对反馈问题的分解落实、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不断进取的精神,投身到梁河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四)严格责任追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整改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听取报告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巡察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认真办理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及时答复信访人。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重点工作方面
1.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涉及住建领域的内容,在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党总支及各支部会议等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同时把“第一议题”制度列入局内部管理制度中。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2025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每次安排不少于2名成员结合学习主题和住建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发言,持续提升研讨质量。强化调研报告撰写与落实,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和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工作一线调研并完成了9篇调研报告,为推动住建领域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2.积极推进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工作。县住建局积极主动与设计单位沟通协商,设计单位根据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梁河县九保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发展规划》进行了修改,2025年7月24日提交了编制成果文件,县人民政府根据县住建局提交的成果文件,于7月27日向州人民政府上报了《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帮助初步审查梁河县九保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发展规划的请示》,经积极请示州级相关部门,8月14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州自然资源局、州文旅局、州消防救援支队、5名专家进行了评审,待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后,计划9月19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备案。
3.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法律学习活动,2025年7月4日、7月22日组织50余人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三项制度》《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等通知文件及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自巡察以来,在开展执法活动时要求每组执法人员佩戴两台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新梳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明确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作出决定到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时限,执法程序做到合法、规范、严谨,确保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依据法律法规准确适用自由裁量权。
(二)履行职能职责,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积极争取补充执法人员。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通过公开招录、调入等方式积极解决空编缺员问题,补齐执法一大队工作人员2人、执法二大队工作人员1人。同时联合遮岛镇、河西乡、九保乡开展联合执法实施城乡一体化综合执法,遮岛镇派出9人、河西乡派出3人、九保乡派出3人、综合执法二大队派出1人共16名执法队员交由城市综合执法一大队管理,长期与城市综合执法一大队联合执法,执法人员超职数得到了充实,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方面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5年上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2次。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根据股室业务和岗位特点,2025年6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填写年度风险防控登记表和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表,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防控措施严格有效。同时,强化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各领导、各股室长按照“谁分管谁谈话”工作要求,在巡察整改期间开展了一次全员覆盖的谈心谈话,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于2025年6月13日,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报销审核工作。8月4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梁河县县级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梁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财务报销规范意识,严明纪律要求。退回多报销费用450元及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春节慰问金3300元,自2025年4月起,县住建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细致地审核各类报销凭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局党组会、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了《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经费支出规定,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行为。在工会开展看望、慰问等活动中,严格审核会员名单,确保只有按规定正常缴纳会费的工会会员才能享受慰问,切实维护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按照财务要求,加强对原始凭证等相关附件的审核,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凭证完整规范,保障固定资产及时纳入系统管理。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建主体责任方面
1.提高党组学习质量。2025年以来局党组严格审核党组会学习文件数量,精简会议内容,党组成员提前学习了解文件精神,在会议过程中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局党组成员研究讨论后由党组书记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同时,严格把控好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实事求是落实会议理论学习,杜绝形式主义在会议学习上发生,确保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住建事业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2.物业管理企业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推动物业管理企业将党建工作融入日常管理服务中,根据2025年6月制发的《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选派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的函》,县住建局安排4名党员干部分别挂联4家无党员的物业企业,并督促有党员的3家物业企业确定1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党建工作联络员,各联络员在物业企业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指导物业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通过党建引领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3.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作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修课,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党员会议、民主生活会上4名党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党性分析交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原则性,每月主题党日,至少组织2名党员开展交流,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巩固整改成果防反弹。进一步强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引才招考等方式充实执法力量并加强培训、深化风险排查研判等措施,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实效。动态管理整改台账并定期“回头看”,明察暗访督促措施落地,针对问题建制度堵漏洞,加强干部纪律规矩教育。
(二)从严管党治党强作风。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会议部署工作,加强干部日常监督,早纠苗头问题。深化作风建设,班子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
(三)强化制度建设促发展。深度剖析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涵盖工作流程规范、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反复发生,通过构建起高效有序的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梁河县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9月15日至9月29日(共15日,自公布之日算起)。联系电话:0692-6161196;联系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
中共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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