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并联审批制度。
3、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维护管理、使用和培训工作,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和资料索取点,推进各市属分中心、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的政务信息查询、公示、通报等工作。
4、负责受理并调查处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
5、负责对中心窗口、县属分中心和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
6、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工作。
7、做好抽取中介超市工作。
7、承担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工作
1、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市政务管理局以政务服务“打基础、建制度、构体系、优服务”为主线,结合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调查研究,转变工作思路。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2、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创新为民服务的理念,打造服务品牌,提升群众满意度,树立良好服务形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发挥在规范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预防权力腐败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运行和管理,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体系,强化交易行为监控,完善专家库建设。积极推进一局两中心规范化管理,建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督促各级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的部门和项目进入政务中心,推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建设,抓好审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服务,打碎“玻璃门”,卸掉“弹簧门”,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营造“便民、利民、惠民”和“亲商、护商、爱商”的政务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根据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四个确保”,即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为实现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州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完整原则。部门预算数据要真实准确。
3.结构优化原则。有效整合财政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5.公开透明原则。加强预算法律法规宣传,做到政策制度公开透明;明确预算编制各阶段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机制,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三)预算编制标准
1.职工工资(包括在岗职工、村组代办人员补助工资及临时工工资),根据单位编制和法规政策,按现行工资标准计算核定。
2.一般公用经费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根据我局的人员配置,统一按支出定额按规定标准核定。
3.项目支出1.根据我局2017年实际支出情况以及梁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制定的便民服务大楼水电及管理费每年25万元进行核定; 2. 根据梁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制定增加便民服务大楼两部电梯的维修、保养费每年1.2万元核定; 3.政务服务管理局业务工作经费5万元核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13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35万元(本级财力133.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5万元,占总支出的76.6%,项目支出31.2万元,占总支出的23.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3”支出,主要反映我局及交易中心的工资福利支出,非统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工会支出,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21-02”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1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82.59万元对比增加19.56万元,原因主要是2016年底我单位调入2人以及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有调整,根据梁人社发[2016]30号关于转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和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时“增不抵缴”解决意见的通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贯彻落实(云政办法[2016]107号、德政办发[2016]135号)文件精神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的工作后,所以2017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一般公用经费要比2016年增加。
在基本支出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为: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安排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我县2016年公务用车已改革,年初无预算安排。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为保障本机关及其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为31.2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大楼备用电源、水电费、保安费、清洁费、电梯维修、保养和主楼、办公业务工作经费补助等开支,与上年35.56对比项目支出减少4.36万元,减少12.3%,减少主要原因是虽然2017年我局便民服务大楼水电及管理费增加10万元,但是2016年我单位购进一台发电机组17万元以及便民服务大楼主楼和附楼增划停车位1.36万元,所以2017年我局项目经费已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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