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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加强森林火灾预防

浏览量:1588   作者:闫泽方  日期:2012/4/25

梁河加强森林火灾预防

 

    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梁河县森林公安局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作为重中之重,采取五项措施,狠抓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的落实,截至目前,依法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2起,查处2件,刑事拘留2人,整治火灾隐患15起,确保了林区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大森林火灾预防及火案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力度,梁河县森林公安局制订工作方案,成立森林火灾预防、火案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办案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森林火灾预防及火案查处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融入学校课堂,森林公安民警深入中小学校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告知家长、家长教育孩子的良好氛围。同时,利用集市、街天散发宣传资料,对林区群众加大了《森林防火条例》、《云南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林区群众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使森林防火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强化野外火源管控。组织森林公安民警深入林区巡护,加大监督防范力度,对入山人员逐人严格审查,禁止群众擅自入山,进行严密封锁,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人人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做好聋、哑、痴、呆、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的监护工作,力争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加强值班备勤,全力做好接处警工作。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取消了民警的双休日和节假日,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保证有充足警力,做到“闻警而动、出警迅速”。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赶赴现场,把守案发地点,调查走访排查嫌疑人员。

    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在全力防范火情发生的同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火警)案件,“定人、定案、定责”并挂牌督办,局领导亲自挂帅直接查处案件,实行案件责任倒查制度,将案件的查处工作与民警考核奖惩挂钩,不断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震慑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闫泽方)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