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关于李文田等12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2025〕8号精神,2025年2月23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李文田等12名同志任免职通知如下:
李文田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立欢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安新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通毓良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曩锴贤 任县司法局平山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寸小妹任县市场监督管理三所所长(副科级)兼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们德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早翁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汤有梅 免去县审计局副局长兼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领导小组联席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 敏 免去县司法局河西司法所所长职务:张 林免去县司法局平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晓燕 免去县司法局勐养司法所所长职务。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