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2142    作者: 日期:2021/10/16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委职能

1)总揽全乡工作全局,领导、指导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3)讨论决定全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本乡经济、社会的持续、稳步发展。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领导全乡政权机构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构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管共管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干部。

7)抓好全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认真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查处违纪案件;配合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大主席团职能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4)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内的上级人民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5)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对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意见

6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受理乡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决定任免及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7)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民政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乡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

2)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乡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

3)管理本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扶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林业、水利、农村公路、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4)积极做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对本乡各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做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严峻复杂的社会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爱国卫生运动等各项工作,带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较好的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全乡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

1.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经济指标逆势上扬。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农业立乡、产业富乡、科教兴乡、和谐稳乡、依法治乡、商旅活乡”的发展思路,经济发展实现了有速度、有质效的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1234.79万元、同比增长10.5%;农民人均纯收入8101元,同比增长10.2%;财政收入2679.59万元,同比减少42.74%(主要原因为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年,扶贫项目资金相比2019年减少);固定资产327.24万元,同比增长17.59%

2.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贫困人口“全部清零”。我们始终遵循“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行动指南,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各项会议精神,如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大“三类人员”帮扶力度。紧盯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三类重点对象,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打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兜底保障等各项帮扶措施“组合拳”。未脱贫户84户户均帮扶措施5项,脱贫监测户28户户均帮扶措施6项,边缘户24户户均帮扶措施5项。二是强化脱贫工作纪律保障。持续加大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年,五级联动诉求平台共收到群众诉求120件,办结120件;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平台受理126件,办结126件;收到信访举报6件,办结6件。三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贫困人口全部清零。在保持现有帮扶工作体制机制不变,政策不断、力度不减,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全乡未脱贫的84265人全部实现脱贫,28118人脱贫不稳定户收入得到巩固提升,2498人边缘易致贫户风险因素全部得到妥善应对,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清零”,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

3.众志成城同心战疫,并肩携手共抗疫情。我们始终践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责任担当,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各级党员干部、民警民兵、医务工作者勠力同心、砥砺前行,与全乡人民一道,筑起了抵御疫情、护佑生命的钢铁长城。一是建立组织领导、工作会商、应急处突“三大机制”。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由班子成员和38名正式党员及1名预备党员的临时党支部,做到关键时刻有组织在,关键岗位有党员抗;二是采取入户走访、设立卡点、大数据运用“三种方式”开展排查。发动工作队员、党员群众、村组干部、医务人员300余人,全面排查全乡到县外务工人员及外来人员4000余人信息,并对235名省外返乡人员进行居家隔离;三是暂停迎春活动、群体性宴席活动、佛事活动、文体活动和家庭活动“五类活动”。对辖区内6个农村街市集贸点开展群众疏散、劝返工作18次,取消红白喜事宴请17场、取消农村人口集聚点83场。四是强化人员、物资、业务、宣传“四项保障”。密织由6个行政村为单位的6个大网格、划出221个小网格,设立乡村组网格员297名,完成全乡4025户,15860人排查监测。

4.民生福祉显著改善,幸福指数大幅提升。我们始终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加班加点、苦干实干,用心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一是全面落实“三重保障”。贫困群众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保障范围,落实“一站式”“一单式”结报,全年累计住院就诊840人次,住院总费用275.56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05.01万元,“三重保障”报销42.54万元,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二是着力改善就医环境。推进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乡政府所在地设有卫生院1所,其余5个行政村均建有标准化村卫生室,有乡村医生22人,每千人口乡村医生数1.25人,达到脱贫成果巩固基本标准。三是加强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89人,将336人次贫困群众纳入慢性病管理,对106名贫困群众实行大病专项救治,救治率100%。四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93.57万元,城市低保资金37.7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63.23万元。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对象有4011412人,占农村低保人数的78.4%,占建档立卡人口总数的32.56%;五是加大弱势群体保障力度。全年发放孤儿补助1325.04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313.3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67.40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26317.6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19513.08万元。六是养老保障实现三个百分百。贫困人口符合参保条件的2945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665名贫困对象100%享受养老待遇,对未脱贫群众、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826人由地方政府代缴实现100%参保。七是加强对接,促进转移就业。开展劳动力普查,对滞留的506名贫困劳动力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信息的“四送”活动,畅通人员找岗位信息渠道,每个行政村和易地搬迁点均配备了就业信息员,全乡劳动力实现转移输出5666人;增设公益性岗位,建档立卡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共服务岗位472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391人、生态护林员78人、大学生3人。

5.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基础设施大为改善。我们始终坚守“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使命,义无反顾向着这个目标不断前进,扎扎实实完成各项重大工程。一是围绕《梁河县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9.54万元用于农田水利设施、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培育等建设,投入445万元信贷资金扶持111户贫困户发展烤烟、甘蔗、蚕桑等产业,投入上海帮扶资金1028万元、烟草帮扶资金200万元建成4个蚕桑高标准示范园及2个小蚕供育基地,完成11个“空壳社”专项清理整改工作。全年,全乡共28个新型经营主体与8533552人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贫困群众增收效果明显,种植甘蔗712.05亩,实现产值156.43万元,户均收入1.65万元;种植茶叶面积1527.07亩,实现产值156.55万元,户均增收0.28万元;种植蚕桑面积860.06亩,实现产值348.13万元,户均收0.75万元;2019/2020年度发展烤烟274亩,实现产值105.78万元,户均收入达3.92万元。二是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消除农村脏乱差,提升美丽乡村的靓丽颜值。完成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1226座、行政村公厕1座;安排村庄保洁员271名定期清理道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91吨,清理残垣5处,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106余场次;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每月评定10个自然村为红榜村,5个自然村为黑榜村,并通过微信、抖音、公示栏等途径在全乡范围内公示。

6.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平安健康。我们始终坚持“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持续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安全。一是夯实安全稳定基础,构筑和谐美好家园。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准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平安林区、道路交通、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乡村两级共受理纠纷46起,调解纠纷涉及当事人351人,调解成功案件总数46起,调解率100%。三是打好第四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收官之战。全年共完成打零案件4件、起诉嫌疑人6人、缴获毒品150.73克、强制隔离吸毒人员23人、纳入社戒社康人员24人。四是推进“七五”普法,促进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全民自觉。五是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完善长效常治机制。全年共排查6个行政村56个村民小组,询问197余人,收到0条线索,未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六是严厉打击和惩治成品油、白糖、烟草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车辆33台次,巡逻检查通道、便道500余条(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36个(次),检查各类经营户54户次,共查办各类涉私案件2件,抓获嫌疑人4人,查获卷烟1599条,价值17.589万元。

7.行政职能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便捷有效。我们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完善政府职能,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及时解决群众所需。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虚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全力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扎实办好各项惠民实事,全年共接到代表所提意见建议22件,圆满完成代表意见建议办复工作,回复率100%,满意率100%。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乡村组为民服务体系累计为民办事5438件,更大程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四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一抓到底、善作善成”的工作作风,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定一件办一件、办一件成一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山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分别是平山乡党政办公室、平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平山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平山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平山乡财政所、平山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平山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平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平山乡计生办,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平山乡人民政府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2020年实有在职人员52人,(含2名工勤人员),2020年实有在职职工52名;2019年共有退休人员24人,2020年共有退休人员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与上年相比减少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67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5.41万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18万元,占总收入的0.53%。与上年总收入4679.33万元对比,减少1999.74万元,下降42.74%,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4650.38万元相比,减少1984.97万元,下降42.68%;与上年其他收入28.95万元相比,减少14.77万元,下降51.02%,主要原因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年,扶贫项目资金相比2019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75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06万元,占总支出的45.53%;项目支出1501.41万元,占总支出的54.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4751.44万元对比,减少1994.97万元,下降41.99%。主要原因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年,扶贫项目资金相比2019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5.06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445.13万元相比,减少190.07万元,下降13.1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1.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9%。抚恤金、生活补贴、救济金、奖励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1.41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3306.31万元对比,减少1804.90万元,下降54.59%。2020年我单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差旅费0.04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8万元。

2.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2.8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中会议费2.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万元。

3.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中会议费0.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6万元。

4.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2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5.26万元为勐蚌仙人澡堂防火路修建工程。

5.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0.71万元。其中办公费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6.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35万元,电费0.15万元,会议费6.73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7.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支出3.2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会议费2万元。

8.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64万元,其中办公费0.47万元,差旅费0.17万元。

9.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0.3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万元。

10.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其中办公费0.65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2.35万元为平山村委会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1.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12万元,其中办公费0.12万元。

12.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9万元,其中培训费2.29万元。

13.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3.10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会议费16.10万元。

14.2013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34万元,其中办公费0.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15.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0.5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

16.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05万元,其中会议费0.05万元。

17.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9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2万元,会议费0.94万元,劳务费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85.03万元为:上河东村界端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9.5万元,上河东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44万元,天宝村新寨四五组活动室建设项目25.13万元,天宝村新寨村内道路建设2万元,天宝村天宝街村内道路建设1万元,天宝村水泥款1万元,核桃林苦竹林维修道路建设项目1万元,平山村帮外小沟边涵洞桥建设项目0.9万元,平山村帮朗村民小组村内道路建设0.5万元。

18.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2万元。其中办公费0.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2万元。

19.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3.66万元。其中:办公费0.07万元,电费0.0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2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91万元。

20.2079902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8.9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8.90万元为上河东红富村党建示范点墙体彩绘8.90万元。

21.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其中大型修缮20万元。

22.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为4.5万元。其中:电费0.0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1万元,劳务费1.35万元。

23.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71.11万元。其中:办公费0.38万元,电费1.64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28万元为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补助30.52万元,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补助12.7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0.83万元为核桃林木瓜园新村垃圾0.06万元,杨家寨村内道路建设0.65万元,核桃林村委会厕所排水管道安装0.29万元,核桃林村委会公厕改建项目9.95万元,天宝村委会公厕改建项目9.88万元,土地补偿3万元为上河东集益村生化处理池征地补偿费3万元。

24.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0.28万元,其中办公费0.14万元,差旅费0.1万元,培训费0.04万元。

25.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97.12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8.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万元为平山乡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整治)项目13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45万元为小园子村集体初精合茶厂项目;基础设施建设150.44万元为2019年第四批省级统筹整合资金平山乡村内道路建设项目11.49万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山乡村内道路建设项目70万元,天宝村农田灌溉沟渠建设项目35万元,平山乡村内道路建设项目33.95万元。

26.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831.45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8.53万元为平山乡2020年建档立卡户产业扶持项目;房屋建筑物购建为415.8万元为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平山乡勐蚌村小蚕共育基地建设经费193.68万元,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项目平山乡上河东村小蚕共育基地建设经费222.1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为399.92万元为2019年上海市对口伴读云南平山乡天宝、小园子村蚕桑示范园建设104.92万元,平山乡上河东村蚕桑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295万元。

27.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32.68万元,其中:办公费0.11万元,电费0.03万元,差旅费1.1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25万元,培训费1.1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7万元。

28.2140106公路养护支出1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

29.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43万元,其中办公费0.1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7万元。

30.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4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8万元为2019自然灾害救助中央补助资金40.78万元,2019年冬春灾情临时救助2.81万元,第三批中央自然灾害4.41万元。

31.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4万元,为核桃林板厂自然村老年人活动室建设项目4万元.

32.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30万元,为核桃林村木瓜园搬迁点村内道路建设项目30万元。

以上项目都已实施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6%。与上年4674.91   万元相比,减少1977.39万元,下降42.3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脱贫攻坚巩固年,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支付天宝小学复印机购置0.98万元,天宝小学LED显示屏0.64万元,天宝小学不锈钢宣传栏0.38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支付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42.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9.8万元,大型修缮(平山村帮朗村民小组文化设施改善项目)2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监测点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67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5%。主要用于发展产业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清理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28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预算的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2019年及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重要阶段,2020年又爆发新冠疫情,县城参会及下村指导开展工作次数增多,导致公车油费增多;另一方面,因公车购置年限已久,公车故障增多致使公车维修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只能勉强支付保险费,远远不能保证日常运转。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8.77万元减少4.80万元,下降5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7.37万元减少3.5万元,下降4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1.4万元减少1.31万元,下降93.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相应减少2020年因疫情影响会议减少出差较少,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8万元,占97.34%;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2.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6个行政村下乡、到疫情防控监测点值班等日常支出。

3.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付江东乡到平山乡考察交流学习(产生的接待批次1次及人次15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54万元,与上年109.25万元对比,增加54.29万元,增加49.69%,主要原因2020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需经常下村排查重点人员到疫情防控监测点值班值守,召开疫情防控网格员会议等工作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514.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0.98万元,固定资产203.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28.1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4.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9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4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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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2020年部门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99分,项目支出自评16个,评价金额为41.48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6个 ,良0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附件 平山乡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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