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1000
梁河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梁河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地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梁河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地绿化的地方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2、组织实施,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4、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地变化以及森林资源消长量调查,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负责濒危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工作。 8、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大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履职,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造林绿化任务圆满完成。完成新造林地1387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000亩,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完成义务植树25万株;二是森林资源管护有新举措。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黑木耳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黑木耳种植,按照“保护生态、控制规模、提质增效、有序发展、统一菌种菌包”的思路开展了黑木耳规范整治工作。达到了森林资源利用规范化,木材来源合法化;黑木耳用材加工合法化、规范化;发展模式有了规范,种植规模得到了控制,与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规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创建了规范整治黑木耳工作的“梁河经验”被州委、州政府高度认可,推广为“平安林区”创建的亮点经验。下达森林采伐限额14.9万立方米,将林木采伐审批权委托给乡镇林业站,简化办事流程和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完成木材采运3.16万立方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4起,审核上报各类工程占用林地14起。三是林业改革有新突破。原梁河县三岔河国有林场体制特殊,历史预留矛盾问题突出。通过反复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磋商,制定出台《梁河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筹措改革回购资金2042万元,对原三岔河林场管护设施、人工林基地和固定资产进行回购,明确国有林场的生态保护功能,新建梁河县国有林场,核定事业编制12人,建立健全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妥善处理原三岔河林场人员流转、资产等历史遗留问题,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四是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结合“河长制”的安排部署,为扎实保护南底河湿地资源,建设生态文明,提高梁河的美誉度、知名度,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梁河生态旅游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组织申报了“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获国家林业局批准,为梁河争取了一张国家级生态名片;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和林业生态扶贫的安排部署,停止全县46.37万亩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26人,历时5个月,投入经费115万元,完成36508宗地块调查落实工作,签订停伐协议36508宗,给予每亩每年10月的停伐补助,兑付停伐补助资金585.0018万元;管护32.39万亩生态公益林并实施补偿,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3万元;完成太阳能热水器500户,节柴灶500户,完成率100%。五是林业防灾减灾水平有新提升。除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万亩,完成率100%;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理、扑火队伍建设和应急值班,全县发生1起森林火灾,圆满完成森林防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六是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进展。开工建设芒东林业站,修缮加固平山林业站,森林防火专业队营房及物资储备库建设正在编制工程设计,完善手续后即将开工建设。
2、林业生态脱贫取得新进展
按照县委、县人民制定的脱贫攻坚林业行动计划,结合全县脱贫出列年度计划,整合林业工程项目,有针对性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贫困乡倾斜。扎实推进生态补偿和产业扶贫工作,补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3330户,补助资金759.21万元。建档立卡户实施太阳能183户,每户补助1000元,节柴灶436户,每户补助300元,共补助31.38万元;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64户,补助面积9359亩,补助资金9.359万元;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50名,每年每人补助1万元,共补助50万元;补助天然林补助资金585万元;兑付建档立卡贫困户退耕还林后续政策性补偿户796户,补偿面积1856.8亩,每亩补助125元,共补助资金23.21万元;实施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191户,抚育面积1201亩,每亩补助95元,共补助11.41万元;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0.8万亩、新植0.1万亩,补助建档立卡户15.42万元。
3、挂包帮、转走访见成效
选派2名新农村工作队员驻野鸭塘村开展工作,开展了“一对一”帮扶,林业干部一对一帮扶,全局共挂钩农户43户。制定了林业局帮扶计划和方案,开展了元旦、春节、七一、中秋等节日慰问,投入资金、捐款捐物7.61万元,为野鸭塘村办好事实事15件。解决野鸭塘村禁毒防艾经费5000元;党建工作经费5000元;扶贫工作经费5000元;修机耕路建桥5000元;解决青松岭妇女之家经费2000元;帮扶贫困大学生2人,每人1000元,共2000元;解决护林防火经费20000元;春节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6800元、“六一”儿童节购买学习文具1700元、“七一”建党节慰问困难老党员6人1200元;组织妇女带头人员培训学习,投入资金4000元、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培训2600元;扶持工业辣椒示范种植项目6400元;为建档立卡户购买综合保险3400元;驻村工作队员张国济捐衣物折合6000元。
4、以案为训,林业队伍建设有新高度
扎实认真整改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班子会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梁河县林业局总支关于州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了21条整改措施和要求,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21个问题清单已全部整改完毕,严肃认真答复函询3件。以案为训,扎实抓好林业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吸取2005年退耕还林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不断加大对林业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贯彻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开展违规兼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吃空饷等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答复信访4起,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个,政协委员提案1个,调解林权纠纷4起,全年没有涉林群体性事件和安全生产责任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71.177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1.1751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66.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资等基本支出收入增加30.16万元;二是新增生态保护、森林管护项目资金1424.44万元;三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增加352.54万元;四是森林抚育项目资金增加6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459.176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626716万元,占总支出的31%;项目支出1702.549419万元,占总支出的69%。与上年对比增加1114.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资等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新增生态保护、森林管护、国有林场改革项目,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6.6267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整工资提高了工资发放金额;二是财政筹发工资人员增加8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不含遗属人员)10.7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2.549419万元。增加1086.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中央财政停止天然商品林采伐补助资金支出666.16万元;2、增加国有林场改革资金支出249.67万元;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增加支出254.94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4万元,完成大金塔广场绿化工作。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支出0.06万元。3、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支出3.7万元,完成乡村服务网点建设工作。3、森林培育项目支出104.53万元,完成兑付2014年森林抚育部分补助资金兑付工作。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32.61万元,完成公益林管护工作。5、林业产业化项目支出38.84万元,完成 2016年州级安排林业产业示范项目。6、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7.31万元,完成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7、林业防灾减灾支出40.01万元,完成了2017年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森林防火工作。8、其他林业支出144.01万元,完成了森林防火,林业专业合作社补助、国有林场改革、森林植被恢复工作。9、生态保护支出249.67万元,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10、森林管护保护支出666.16万元,完成了天然林停伐管护工作。11、动植物保护支出0.03万元。12、农村危房改造支出5.4万元,完成了三岔河林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6.716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对比增加1117.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资等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新增生态保护、森林管护、国有林场改革项目,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6.08万元;抚恤支出29.79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91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8%。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249.67万元;天然林保护666.16万元;退耕还林支出0.06万元。
4.农林水支出1367.759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7%。主要用于:(1)、农村公益事业3.7万元。(2)、行政运行支出170.85285万元。(3)、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23.632166万元。(4)、森林培育项目支出104.5276万元。(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32.605447万元。(6)、林业产业化项目支出38.836985万元。(7)、林业防灾减灾支出40.005万元。(8)、其他林业支出153.59933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8.7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5.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3.326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469429万元,支出决算为16.4694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000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减少0.07万元,下降0.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减少0.05万元,下降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3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量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00029万元,占66.18%;公务接待费支出5.5694万元,占33.8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000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9000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梁河县林业局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69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5694万元,无外事接待费,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接待人次928人。主要用于梁河县林业局开展业务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林业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7305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8540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南底河湿地公园申报经费委托业务费31.8万元。二是新增事业科定一个,办公费增加5.66万元。三是邮电费增加7.3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156757万元、印刷费1.302万元、咨询费0.66万元、水费0.212536万元、电费1.5083万元、邮电费1.785885万元、差旅费8.036775万元、维修(护)费4.7272万元、会议费1.771285万元、培训费0.998万元、公务接待费1.5108万元、劳务费4.7594万元、委托业务费31.8万元、工会经费9.39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12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梁河县林业局部门资产总额2130.1587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8.065979万元,固定资产742.09272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3.1120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97.714428万元,增加原因:未付项目资金增加。固定资产减少34.6024万元。减少原因:本年度增加固定资产4.63万元,公车处置3辆,减少固定资产39.2324万元。出租房屋203.1平方米,无账面原值,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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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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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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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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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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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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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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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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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130.16 |
1388.07 |
742.09 |
382.98 |
9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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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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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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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是造林绿化任务圆满完成。完成新造林地1387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000亩,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完成义务植树25万株;
二是森林资源管护有新举措。下达森林采伐限额14.9万立方米,将林木采伐审批权委托给乡镇林业站,简化办事流程和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完成木材采运3.16万立方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4起,审核上报各类工程占用林地14起。
三是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停止全县46.37万亩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26人,历时5个月,投入经费115万元,完成36508宗地块调查落实工作,签订停伐协议36508宗,给予每亩每年10月的停伐补助,兑付停伐补助资金585.0018万元;管护32.39万亩生态公益林并实施补偿,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3万元;完成太阳能热水器500户,节柴灶500户,完成率100%。
四是林业防灾减灾水平有新提升。除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万亩,完成率100%;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理、扑火队伍建设和应急值班,全县发生1起森林火灾,圆满完成森林防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六是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进展。开工建设芒东林业站,修缮加固平山林业站,森林防火专业队营房及物资储备库建设正在编制工程设计,完善手续后即将开工建设。
五是扎实推进生态补偿和产业扶贫工作,补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3330户,补助资金759.21万元。建档立卡户实施太阳能183户,每户补助1000元,节柴灶436户,每户补助300元,共补助31.38万元;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64户,补助面积9359亩,补助资金9.359万元;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50名,每年每人补助1万元,共补助50万元;补助天然林补助资金585万元;兑付建档立卡贫困户退耕还林后续政策性补偿户796户,补偿面积1856.8亩,每亩补助125元,共补助资金23.21万元;实施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191户,抚育面积1201亩,每亩补助95元,共补助11.41万元;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0.8万亩、新植0.1万亩,补助建档立卡户15.42万元。
六是开展了“一对一”帮扶,林业局共挂钩农户43户。制定了林业局帮扶计划和方案,开展了元旦、春节、七一、中秋等节日慰问,投入资金、捐款捐物7.61万元,为野鸭塘村办好事实事15件。解决野鸭塘村禁毒防艾经费5000元;党建工作经费5000元;扶贫工作经费5000元;修机耕路建桥5000元;解决青松岭妇女之家经费2000元;帮扶贫困大学生2人,每人1000元,共2000元;解决护林防火经费20000元;春节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6800元、“六一”儿童节购买学习文具1700元、“七一”建党节慰问困难老党员6人1200元;组织妇女带头人员培训学习,投入资金4000元、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培训2600元;扶持工业辣椒示范种植项目6400元;为建档立卡户购买综合保险3400元;驻村工作队员张国济捐衣物折合6000元。
2017年林业局认真履职,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臵支出(含车辆购臵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臵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1111
[附件: 2017年梁河县林业局决算公开表2018092704421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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