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4192    作者: 日期: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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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州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梁河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要求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和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初审及监测。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开展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和乡(镇)林业站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党建,带好队伍,有序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万名党员进党校”、党员积分管理、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等党建工作,不断统一和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支委会教育累计36次,主题党日(党员大会)教育累计24次,党课教育累计9次;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3期,参加党员32人,自学1人,“送学上门”辅导自学8人;建立完成了网上党支部,云岭先锋APP实现在职党员全覆盖,发布活动通知48期,发布会议纪要48期,在职党员“六条例”云岭先锋APP学习测试通过率和云岭先锋值获取率100%;做好党员积分管理,组织党员个人申报12次,支委会初评12次,党员大会评定4次。

2.抓党风廉政,保障廉洁自律。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廉洁从政的重要位置,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林草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任务分解方案》。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内部机构风险防控措施12条,制定个人岗位风险防控措施59条;签订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干部不在企业兼职(任职)承诺书、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职工禁毒承诺书、关于“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责任承诺书等承诺书300余份;组织观看《政治掮客苏洪坡》、《清风云南》、《围猎:行贿者说》等系列纪录片,开展警示教育、爱国主义传承地、家风传承地3次;开展“树家训、立家规、正家风、重家教,共建清廉德宏”教育活动,召开会议2次,PPT授课1次,家训交流发言1次;开展纪律作风督查9次,召开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2次,扶贫领域自检自查1次。

3.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实际,制定了《梁河林业和草原局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工作计划》、《梁河林业和草原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梁河林业和草原局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等方案计划。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1次,开展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问题整改1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难点问题专题研究会2次,开展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会4次,向上级党委书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形势政策2次,领导班子撰写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3份。

4.抓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做好滇皂荚、油茶产业发展项目。根据梁河县滇皂荚产业发展现状,结合全县土地利用空间及农户种植需求,编写完成了梁河县滇皂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做好提质改造皂荚示范村、示范基地等建设工作,完成滇皂荚四旁零星种植3000亩,完成2020年国家滇皂荚科技推广项目建设任务250亩。实施油茶提质增效项目2个,使用资金143.34万元。其中:芒东镇翁冷村油茶提质改造示范项目,面积400亩,使用资金100万元。勐养镇中营村中营油茶基地提质改造示范项目,面积240亩,使用资金43.34万元。完成营造林4700亩,义务植树28.5万株。

5.抓湿地保护,促进生态发展。管好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302.97公顷,共计25km,总投资为6792万元。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完成了《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林业草原关于湿地修复保护项目申报入库方案》、《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等方案;聘用了8名巡河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1次,设置界碑、界桩位置点237个;开展湿地保护宣传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开展联合执法出动车辆30次,出动人员140人次。

6.抓项目规划和落实,促进林草经济跨越式发展。认真做好林草PPP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给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规划上报2020年拟采用PPP模式计划项目12个,计划投资69000万元。

7.抓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完善编制“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801份,办理采伐蓄积量51690.48立方米。办理不占限额林木采伐许可证120份,办理采伐蓄积量18870.22立方米。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1672份,共调运木材 16351.36立方米。受理上报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申请26起,面积56.8365公顷,已经批准18起,批准征占用林地面积28.0079公顷,查验项目占用林地60余次。同时,加大项目业主使用林地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力度,培训人次50多人次。对全县9个乡镇《梁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8.抓生态扶贫,促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生态扶贫政策。严格按照生态扶贫政策的要求,精准施策,全面压实生态扶贫工作,紧紧围绕“生态补偿一批脱贫一批”的重点任务,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大力推进生态产业扶贫、生态项目扶贫、生态补偿扶贫、生态就业扶贫,以生态就业精准到人、生态工程精准到户、生态补偿精准到收入分配,生态项目精准到地块;以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旅游水平、发展特色林果和林下经济巩固脱贫成果,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确保脱贫成果稳定。共选聘生态护林员560人,共发放管护劳务费466.66648万元。利用天然林管护和公益林管护资金聘用45人建档立卡户劳动力为护林员,共发放管护劳务费36.08万元。兑付公益林到户补偿资金113.5万元,天然林停伐到户补助292.5万元,退耕还林完善政策性补助 14.295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50.427万元。完成生态扶贫建设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373.32万元。

9.抓好疫情防控,做好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了及时、畅通的信息报告制度,执行疫源疫病监测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参加边防检查站疫情防控卡点防控,进社区、进企业、进挂钩村、网格员入户宣传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出动人员14537人次,派出车辆139车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436次,报送监测信息323条,检查全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39家,检查农贸市场2个,检查餐饮场所10所,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70份,张贴封控告知书39份,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40份,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台账39本,检查指导木材加工厂复工复产46家,复工人员226人。配合边境检查站加大对非法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查处力度,累计检查来往车辆11579余辆,开展疫情防控及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11457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753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2条,张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海报92份、张贴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海报56份,与企业签订《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47份,发放和指导企业填写《企业复工人员信息登记表》、《体温异常人员登记表》《来访人员登记表》和《复工人员健康情况申报表》等相关表格180多份。发放《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健康管理规定》、《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防控须知》90余份。

10.按质按量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43人。2020年度县内调入3人,县内调出1人;县外调出1人,县外调入1人;新招1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16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8.1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总收入3415.79万元对比,减少247.1万元,减少7.23%,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3415.78万元相比,减少247.59万元,减少7.25%;与上年其他收入0.01万元相比,减少0.49万元,增加490%,主要原因是项目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21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91万元,占总支出的27.62%;项目支出2329.35万元,占总支出的72.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3615.65万元对比,减少397.38万元,增长10.99%。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财政困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8.91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980.47万元相比,减少91.56万元,下降9.3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6.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9.35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2635.18对比,减少305.83万元,减少11.61%。2020年我单位的项目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3.81万元;农林水支出2073.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减少388.11万元,减少10.76%,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财政困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对企业的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3.节能环保(类)支出24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7%。天然林保护管护项目资金107.54万元,退耕还林还草项目资金136.27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281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8%。农业农村太阳能能源项目90万元,林业和草原的各项支出2556.93万元,扶贫项目方面的支出121.61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43.07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6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的4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2.8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减少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9.84万元,下降8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66万元,下降8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8万元,下降90.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减少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万元,占79.47%;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5.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挂钩村下乡等日常支出。

3.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我局开展近期重点工作调研、省厅、州局到我局督查各项工作情况调研(产生的接待批次9次及人次50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3万元,与上年59.6万元对比,减少27.27万元,下降45.76%,主要原因2020年因疫情影响我单位举办及参加的会议及培训减少,脱贫攻坚工作相应减少,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大幅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51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3.95%,差旅费2.79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8.63%,维修(护)费0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福利费0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其他交通费15.25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47.17%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514.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3.45万元,固定资产725.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15.7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1.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5.9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14.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3.0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图片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2020年部门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94.6分,项目支出自评9个,评价金额为825.2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9个 ,良0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的收入及支出,所以2020年决算公开表公开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1111


 

  [附件: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