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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州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梁河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要求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和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初审及监测。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开展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乡(镇)林业站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切实加大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与改革发展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有害生物检疫防治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狠抓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向规范化迈进。局机关党支部及老干党支部于2021年3月30日完成换届,党总支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换届,党组织建设基本完成。2021年转接党员组织关系11人次,上缴党费7602元。
(1)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稳步推进网上党支部建设。各支部积极推进“智慧党建”工作,逐步开展网上党支部活动,实现了学习强国、 “云岭先锋”APP在职党员全覆盖,充分利用总支和各支部的“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万名党员进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等平台加强党员教育,使支部党员教育全覆盖。截至目前,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体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研讨活动,各支部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4次、召开委员会42次、党员大会22次、党课18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4次、民主评议党员2次,局班子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党总支及各党支部开展各种集中学习活动30余次,参加“云岭先锋”夜校节目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3+X”节目学习7次。
(2)落实激励关怀工作,做好工作保障。积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系列,做好干部职工关怀工作,每年利用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平台组织开展谈心谈话2次以上,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困难。同时每年春节、“七一”2次对局机关和挂钩村的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节日走访慰问,送去党的关怀和局机关的温暖。2021年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26人次,慰问资金6700元。同时,积极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三双)志愿服务,总支组织参与勐底社区、南甸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积极参与社区(村)环境整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培训、法律政策宣传等工作。2021年“三双”活动总支共开展24次服务68.6小时,在职党员累计服务126次服务244.5小时,为社区和挂钩村解决实际问题6个,组织党员干部到南甸社区和勐竜村协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采样工作4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制定民生实事计划9件,已完成9件,完成率100%;制定“为民办事清单”43件,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6件,已办结6件,完成率100%;党员个人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37件,已办结35件,正在办理2件,完成率94.59%。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抓好意识形态,做好党史学习教育。
(1)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其作为分内之事,主抓直管,亲力亲为。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林草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制定了《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会1次,开展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问题整改和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整改撰写整改报告1份,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2次,撰写分析报告2篇;全年向县委宣传部书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半年和全年),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落实情况1次,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撰写述责报告3份,党组专题研究网络安全工作1次,对照检查考核任务清单撰写自检自查报告1篇,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理论学习、思想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狠抓学习不放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44次,党组专题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工作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史7次,通报林草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1次,读书班集中学习2次,讲授专题党课6场次,开展专题培训1次,按时段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4次,“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讨交流党员全覆盖,撰写心得体会共67份。向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挂钩村群众开展宣讲10场次,参加“全国党史知识竞赛”、上报情况报告5份,利用“梁河林业”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共计80余条,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党员讲红色故事2次,撰写学习感悟6份,电影党课主题活动2次,“每周唱一首红歌”主题活动6次,开展红色路线体验、缅怀革命先烈活动2场次,先进典型学习活动4次,向英雄模范学习活动1次,“榜样在我身边、我向榜样学习”活动1次,警示教育4次,组织收看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七一勋章”颁授仪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节目等3场次,开展群众性庆祝活动3次
3.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产业发展、义务植树。
(1)加大资金投入,完成好项目建设。全年共实施建设项目12个,总投资1388.27万元,资金到位682.08万元。完成了滇皂荚良种嫁接培育11.2万株、滇皂荚示范基地建设200亩、种植技术培训90余次,异地造林项目400亩,采集育苗种子73.5公斤,育苗81万株,完成优良单株选择40余株。完成了梁河县国有林场瞭望塔管护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政策补助到期退耕还林资金使用、滇皂荚良种推广项目、林地薇甘菊综合政治建设项目、芒东镇竹坪山油茶基地提质增效示范建设项目、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欠发达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国有林场象塘茶厂管护站建设项目、国有林场东山管护站建设项目、德宏州第二批次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勐养镇帮歪村丫口老寨至浇水坡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德宏州曩宋木材检查站改造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
(2)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指导开展省级森林乡村申报认定工作。根据《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和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完成义务植树32.81万株,培训90余人次。指导河西乡勐来村、三锅疆、阳塘村、平易村,芒东镇清平村、笋子洼村,曩宋乡关璋村,平山乡核桃林村、天宝村9个行政村开展省级森林乡村申报认定工作。开展清理整顿及规范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注销1个,规范管理1个。指导签订《集林林地承包合同》62宗、《集体林地流转合同》3宗。
(3)做好护林员管理与改革工作,完善护林员管理体系。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的管护工作,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升管护能力建设,结合梁河县实际,制定了《梁河县2021年护林员聘用改革实施方案》、《梁河县护林员考核办法》、《梁河县护林员监督检查办法》、《梁河县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全县共有护林员680人,全年共发放管护劳务费及绩效奖励792.47万元。其中:公益林护林员49人,全年发放管护劳务费87.32万元;天然林停伐保护护林员63人,全年发放管护劳务费121.12万元;梁河南底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巡河员8人,发放管护劳务费24.03万元,全年共发放24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560人,全年共发放560万元。全年累计培训3590人次,护林员考核培训20期1120人次,薇甘菊防治培训4期180人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岗位培训63期2290人次,安装巡护APP人数407人,巡护次数1312人次。
4.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充分利用电视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画册、小喇叭等媒介,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公众参与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开展宣传共出动车辆20余次,在县城两个主要农贸市场安放野生动物保护展板2块,张贴警示牌43张,发放宣传图画1500余份,发放宣传小册子4000余本,悬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布标18次,在梁河电视台滚动播放梁河县境内野生动物图谱 20天、80余次,入户宣讲100余次,车载小喇叭语音播报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关文章20余篇。全年共救助野生动物17只,办理野生动物肇事索赔案件370起、核定理赔金额12.92万元,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共报送监测信息160余条,检查4家生鲜超市、30余家餐饮店、4家花店、1家园林绿化苗圃,开展重点路段巡查10次。开展联合执法2次,重点打击非法捕捞野生水生动物、筑鱼坝、设渔网,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出动车辆17车次,人员250余人次,宣传教育违法人员10人,累计拆除拦鱼坝15道,没收捕鱼网10张,累计放生花鱼、鲫鱼、泥鳅等鱼种约1.5千克。开展林区武装巡护和野生动物监测工作1次,共出动人员11人,巡护13公里。开展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及古茶树(园)保护管理区区划保护,完成31株二级古树挂牌工作。组织开展梁河县古茶树(园)保护管理区区划茶园33.6亩,单株215株。
5.真抓实干,坚决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去冬今春,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全面推行“防火码”,筹措资金购买巡护摩托车8辆,投入资金13.2万元,购买宣传音箱13套,投入资金2.34万元,购买宣传小喇叭140个,投入资金1.344万元;及时组建专业扑火队2支54人,半专业扑队12支485人,组建群众森林消防队55支1184人;利用小喇叭大力开展防火宣传,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真抓实干,将工作重心前移,在预防上下功夫,做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共召开会议191场次,发放户主通知书35000余份,宣传单15665余份,五彩旗200组1000面,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作业本21000份,发放省长、州长令4100份,戒严令392份;制作各种宣传警示标语271条,宣传牌56块,开展各类培训63场次,培训人员2290人次,利用小喇叭、车载台进行广电宣传374场次,出动宣传车辆1599辆次,设立临时防火检查卡点159个,人员1780人,入山登记累计22865人次,收缴火种881具(个),巡山护林累计85240人;查处违规用火案件7起,罚款1500元,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23份,已全部整改,办理安全用火许可证13份。加强设施建设,投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60万元。2021年,共发生森林火情8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圆满完成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目标任务;全州五个县市考核中,梁河县考核为优秀等次。今冬明春,于2021年12月1日及时召开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对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充分利用宣传小喇叭、云广播、微信等方式,全面开展宣传,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及时发布招聘公告,组建一支30人的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其中县级驻防20人,县国有林场驻防10人),计划1月16日全部到位;同时国有林场组建一支6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计划于1月28日完成组建并启用,共计划投入资金121.6万元。
6.认真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努力保障资源安全。
(1)做好采伐限额管理。完成了“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2021年森林采伐限额159100立方米,已使用43913.024立方米(商品林主伐41745.476立方米,商品林其他采伐2063.608立方米,公益林采伐65.2立方米,抚育采伐38.74立方米),剩余115186.976立方米。加强采伐证办理、伐区调查规划、伐区检查等培训指导,指导培训20余次。2021年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930份,办理采伐蓄积量50907.804立方米,出材37244.9316立方米;登记备案非林地林木采伐93宗。全年共受理和组织上报全县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申请35起,已经批准28起,面积73.7283公顷。
(2)组织完成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建立2021年森林督查数据库,完成图斑核查304个,判读面积115.6395公顷,共排查出违法图斑31个,判读面积9.6978公顷。开展2020年梁河县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查处行政案件27起,处罚面积8.6609公顷,罚款35.2585万元;开展2021年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图斑核查222个,面积119.6446公顷,排查出违法图斑53个,判读面积29.6507公顷,罚款235.1729万元。开展林草规划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新增森林情况图斑核实工作,核实图斑9787个,面积6038.6公顷。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案件11起,涉及面积1.6915公顷,处罚金额11.366万元。
(3)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完成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优化和草原监测工作。完成国家级公益林调出236.5156公顷,补入198.7869 公顷;省级公益林调出2681.5812公顷 ,补入470.9994公顷。完善公益林补偿信息外业核查8000多亩,开展天然林公益林业务培训3次,培训人员112余人次。完成兑付2020年天然林补助资金290.3865万元,面积29.03865万亩,涉及农户1.4万户,完成兑付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资金,其中:国家级公益补助资金30.3万元,面积3.03万亩,涉及农户500多户;省级公益补助资金82.2414万元,面积82.32万亩,涉及农户5000多户。2021年下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553.98万元,管护费支出101.41万元,2021年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46.84万元,管护费支出44.46万元,2021年省级公益林资金未下达。
(4)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开展天然林管理基础设施,规划森林防火通道、林区道路304.3公里,森林资源管护站点8个;森林防火应急车辆10台,林区宣传碑牌90座(块)。野外视频监控29个,重点林区智能卡口54个,定位巡护700台,无人机5台,投资约4000万元,截至目前,总投入建设资金550.984万元。完成2021年草原监测工作,制定《梁河县2021年草原监测调查工作方案》,完成草原监测6个监测样地,36个样方监测工作,编制了《梁河县2021年草原监测调查报告》。
(5)加强森林资源行政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2021年共进行森林资源行政监督检查160户次,其中:木材加工厂木材(炭)来源合法性检查91户次,占用林地检查20次,林木采伐检查49次,共出动人员60余次,车辆16车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受宣传人员800余人。对47户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90余户次,发放《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10份,发放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野生食用菌安全食用等宣传资料300余份,编发安全生产简报2期。组织开展38个木材加工企业缅籍人员排查,共出动车辆10余车次,人员33人次。 经排查,企业使用缅籍工人34人,全部持有县公安局办理的临时居住证。
7.认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检测,做好防治工作。全县共监测森林面积164.6326万亩,监测覆盖率100%,主要设置松材线虫病、薇甘菊、云南松毛虫等各种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36个,悬挂54个松墨天牛诱捕器,普查完成调查松林面积32.7万亩,监测范围覆盖全县9个乡镇及国有林场。共发生有害生物面积1.47万亩,防治面积1.46万亩,共投入资金23万元,防治率99.32%,无公害防治率95.07%,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全年共检疫木材18258.14立方米,竹材429.5吨,活树94株,观赏竹1600株,穗条0.22吨,种子0.07吨,复调入苗木42.4万株。共调查登记涉木生产经营单位14个,种苗经营单位5个,使用木质包装单位3个,共查处无检疫证运输林产品案32起,涉案木材51.58立方米,竹材168吨,活立木31株,苗木2.52万株,树皮18吨,木屑及剩余物49吨,处理违法人32人,罚款29850元。开展清理整顿非法养殖锈色棕榈象成虫1600头,养殖框97个,对涉嫌养殖的锈色棕榈象及工具进行没收扣留。
8.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减证便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1)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100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利用我局官网及公众微信平台积极推送普法宣传材料及宣传动态30余条,组织党组学法4次,专题学习会6次。不断加强违法打击力度,依法办理林业行政处罚,完成行政处罚76起,收缴行政处罚罚款共21.3105万元。
(2)依法公示行政执法情况,在”云南省信用信息服务一体化”平台录入数据累计889条(包含法人自然人库),行政许可累计832条,行政处罚29条,监督检查28条;“国家‘互联网+监管’”录入数据累计69条,“国家企业信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录入数据累计12条。推进“放管服”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共27项,在长安网及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动态信息分别为44条。
(3)加强平安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完成平安林区创建目标责任状考核,召开本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1次,累计报送战果统计表(周报)24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月工作报告12份、综合治理月工作报告12分。组织“禁毒”工作部署会1次,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1次,签订“禁毒承诺书”74份,开展尿检1次,报送整治枪爆月工作报告累计报送24份次,报送维稳工作日报累计43份。三是加强木材调运检查,检查运输木材车辆3169车次,木材38733.72立方米,查办林业行政案件37起,批评教育3起,共处罚金额共37750元,依法公开拍卖木材四起,上缴罚没木材款57797元。
9.努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加快推行林长制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按照“先组建后规范”的原则,及时建立县、乡林长工作专班,设立双总林长,县级双总林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县级林长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担任;乡(镇)级双总林长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担任,林长由乡(镇)政府有关领导担任,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体系、工作保障和督察考核监督体系,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及时启动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及时拟定了《梁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于2021年12月17日经梁河县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2月20日经梁河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全县9乡镇已召开了林长制工作推进会,共设立林长175名,其中:县级林长12名,乡镇级林长96名,村级林长67名。
10.做好湿地资源保护,管好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
(1)做好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302.97公顷,共计25km,总投资为6792万元。编制完成了《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林业草原关于湿地修复保护项目申报入库方案》、《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可研报告》、《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等方案;聘用了8名巡河员,开展了业务技能培训2次,设置界碑、界桩位置点237个;开展湿地公园保护与管理宣传活动,共出动20余车次,12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份,宣传涉及1000余人次。加大巡查巡护及执法力度,全面清除湿地公园内非法、取沙、围垦、捕鱼、乱丢垃圾等人为活动,出动车辆80余车次,人员200余人次,宣传教育违法人员150余人,发放《责令停工通知书》1份,拆除拦鱼坝30道,没收捕鱼网80张,捕鱼地笼10条,累计放生花鱼、鲫鱼、泥鳅、黄辣丁等鱼类约3千克,救护救助误入捕鱼笼觅食的栗苇鹣1只。
(2)做好保护区管理。勐科河流域水源林县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梁河县城东南部,保护区范围内共涉及遮岛镇、芒东镇、九保乡和大厂乡四个乡镇,总面积3070公顷。为做好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和保护工作,在勐科河自然保护区栽定界桩265棵,并聘用49名护林员加强对保护区管护工作,开展巡护1000余次。委托国家高原湿地中心帮助开展了湿地监测工作,完成外业调查、内业整理、报告编写等相关工作。
11.加强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筑牢生命健康安全线。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乡镇社区的安排要求,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曩宋高速公路出口疫情防控卡点值班值守,进社区、进企业、进挂钩村、网格员入户宣传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参加曩宋高速疫情检查卡点检查值守1400余人次参加,参加留观隔离点服务工作8人次,加入支援瑞丽边境的疫情防控工作3批9人次,17名网格员做好辖区网格户疫情防控知识政策宣传、德宏抗疫情码注册、中高风险地区入梁返人员排查登记上报、疫苗接种、全员核酸检测、梁河县疫情防控实有人口大清查等相关工作。
(2)高度重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始终把该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载体来抓。截至目前,共召开会议17次,发放卫生宣传资料800余份,开展健康知识讲座2次,开展禁烟知识测试1次,组织环境卫生整治34次,参与人数600余人次,清除垃圾0.8吨,清除乱贴乱画小广告 140余张,清除卫生死角23处。
12.按质按量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1)做好河长制工作。按照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清洁河流、水库水质,清除河道、水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先后组织职工和护林员巡河护河30余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出动车辆、摩托近20车次,来回清理河道共计约20公里,全年累计清理垃圾3吨左右,共编写简报7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和普及相关河道环境卫生常识共10次,涉及群众400余人。
(2)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持续加强人才政治引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全局62名林草人才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以1名班子成员任第一书记、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驻村工作队到小厂乡勐龙村服务乡村振兴,支持梁河县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学习培训,树立育才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机关行政人员人才培养,组织干部在线学习5人,政治思想教育培训20余次。围绕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林天然林知识培训,对林草系统人员进行技术技能培训500余人次。重视人才交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推荐国有林场1名及曩宋木材检查站1名工作人员到政府办跟班学习。抽调林业站1名同志到县林草局办公室进行跟班学习,抽调国有林场4名同志轮流到局机关进行跟班学习,推荐1人参加州级公务员遴选。发挥优势,配合实施“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1名高级工程师到平山乡平山村指导白花油茶种植技术。参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20余人。
(3)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后续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编制了《 梁河县2021年政策补助到期退耕地还林资金使用方案》,完成了84.508712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兑付工作,完成核实征占用林地退地还林面积为289.8亩、涉及865户退耕户。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退耕还林国家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8年度实施的1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地块相关的档案资料做了全面查缺补漏工作。
(4)抓好“扫黄打非”工作。认真学习,提高防范意识,利用周一学习会开展“扫黄打非”宣传进机关活动1次,结合送法下乡活动积极向村民宣传“扫黄打非”相关知识,发放宣传单273份。在我局公众微信及官网平台进行“扫黄打非”线上宣传4次,向广大群众普及“扫黄打非”政策法规常识,积极营造健康的网络通讯氛围,杜绝低级无味的信息发布。
(5)着力抓好民族团结工作。积极支持少数民族干部,发扬民族文化支持上级的民族团结活动,挖掘林草系统的民族文化;重视民族干部的培养,林草局二级班子和高级工程师聘用占有一定比例的民族干部,形成了民族大团结的干事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2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14.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2.41万元,增长14.6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各项工作任务量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14.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4.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4.33万元(本级财力1114.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2.41万元,增长14.6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各项工作任务量增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4.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1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91万元,增加13.14%,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各项工作任务量增多;项目支出116.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5万元,增加29.5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实施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3.功能科目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4.功能科目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5.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6.功能科目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7.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8.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5.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9.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0.功能科目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98.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1.功能科目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事业机构”468.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2.功能科目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39.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3.功能科目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4.功能科目2130210“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5.功能科目21302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6.功能科目213021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湿地保护”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7.功能科目213023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8.功能科目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9.功能科目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0.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21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15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津贴补贴15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奖金1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奖金1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绩效工资25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住房公积金6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1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万元,项目支出13.90万元);
(2)水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3)电费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
(4)邮电费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0.30万元);
(5)差旅费1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16.36万元);
(6)维修(护)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会议费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6万元,项目支出0.75万元);
(8)培训费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5万元);
(9)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72万元);
(10)专用材料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
(11)专用燃料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12)劳务费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
(13)委托业务费1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20万元);
(14)工会经费1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16)其他交通费用1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
(1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万元,项目支出4.5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抚恤金2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生活补助4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万元,项目支出37.80万元);
(3)奖励金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万元,项目支出5.6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1)办公设备购置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初预算暂无安排。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5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33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5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长的原因是:公务车辆老化,维修维护增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通过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火灾防控预期成效,具体为:(一)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5次以下;(二)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三)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5%。
2.通过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实施,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常发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第一时间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一旦发现疫情,封锁疫情及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薇甘菊盖度不超过15%。
3.通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勐科河流域水源林自然保护区项目及梁河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实施,有利于完成森林资源的管护目标,管理好全县32.39万亩公益林,可实现生态得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能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经营者得实惠,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创新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推进我县森林资源建设。
4.通过梁河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专项经费的实施,对林场管护的19.6万亩森林资源明显改善;林场辖区内护林员各项素质技能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林区居民点乡村振兴发展;林场职工及林区居民满意度明显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是指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
【动植物保护】是指动植物资源生存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838.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5.89万元,固定资产657.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53.7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5.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确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梁河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梁河县委关于梁河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专题会议纪要、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办发﹝2017﹞2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梁河县国有林场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总结交流各地工作做法和经验,推动管护工作整体提升,推动森林资源精细管护工作。该项目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为19.6亩,森林资源管护率达100%,森林资源管护经费为10万元,经济效益指标效果显著,保护总资产8亿元以上的森林资源,受益人口数为1600人以上。该项目年度资金总投入为1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管护好19.6万亩森林资源,管理好林场护林员,森林资源管护经费、森林防火、“森防”工作经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梁河县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管护好梁河县国有林场19.6万亩森林资源,管理好梁河县国有林场30名护林员,为林区居民点乡村振兴发展助力。
八、项目实施成效
森林资源管护率100%,护林员管理率100%,森林资源长期持续增长,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生态功能,增强了林场发展的活力。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0111
[附件: 2022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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