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根据2月11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高效率、精准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省公安厅研发了“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并要求在全省广泛推广运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全面启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各部门负责人在手机微信中搜索“云南抗疫情”,按要求填写信息生成二维码后,张贴在部门出口和入口。按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须于2月12日上午12时前全部张贴完毕,出入单位或场所人员全部扫码进出。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方位沟通协调。按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全州各县市广泛应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将工作落实到位,在做好本单位张贴工作的同时,加大下属部门的宣传工作,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同时要重点围绕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商场、餐饮、药店、公交、候车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做好宣传张贴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各中小学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院及所属部门,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贸市场、商场、餐饮、药店等经营场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务市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车站、公交、高速公路口,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各旅游场所,各乡镇社区负责本乡镇和居民小区的宣传张贴工作。
三、深化成果运用。州和县市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聚焦密切接触者追踪,按照一个不漏一刻不误的原则,全力做好“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推送人员的追踪、筛查、隔离观察和诊断治疗等工作,提高潜在感染者发现能力,切实降低感染率。州和县市公安部门要再接再厉,坚持服务决策、服务实际、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导向,加强与上级公安部门的汇报对接,发挥好大数据智能精准优势,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宣传部门要运用多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按照进单位、进企业、进村寨、进社区、进千家万户的要求,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工作目的、措施要求、操作方法及时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工作成效,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知晓,全力配合“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的推广应用。
咨询电话:0692-2137855。
附件:“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场所管理员操作手册
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附件: “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场所管理员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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