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来,梁河县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数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及时研究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人员、经费、措施、目标等落实到位。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结合全局职能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切实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学法,局党组在年初即制定学习计划,不定期在党组会上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将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落到实处。专题开展宪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专题法律学习。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积极参加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培养。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安排,定期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积极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证培训考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考试等活动,并及时在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州、县组织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并要求干部职工自觉在“学习强国”、“人社比武练兵”等网络学习平台上强化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目前我局持有有效云南省行政执法证7人,持有劳动保障监察证6人。
(三)加大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坚持基层普法与“法律五进”(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相结合,把“法律五进”作为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基层普法宣传责任的重要载体,在“进企业”方面,组织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前往辖区内用工企业开展就业、社保、劳动用工、人事劳动争议等人社系统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在“进学校”方面,前往梁河县职业高级中学宣传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在“进社区”方面,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宣讲团,采取面对面咨询服务,解决群众所关心的法律法规政策等问题活动等等。同时,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结合中心工作,积极开辟宣传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乡村“小喇叭”、梁河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宣传人社政策法规,以形式多样化、载体多样化、方法多样化的方式大力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完成各项普法任务。
二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在“梁河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设置“普法专栏”推送法律法规知识,到梁河县融媒体中心录制“小喇叭”法治宣传工作,着力推动“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针对干部职工自身,专门召开以“以案促改、防控风险”为主题的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会,进一步增强全县社保领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防范社保基金管理风险,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四)坚持依法行政,履好人社职责
一是进一步理清人社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政务服务平台行政事项与权责清单网关联。梁河人社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有5项: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二是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通过投诉举报、日常巡查、非警务类求助社会应急联动等渠道,共立案查处欠薪案件180件,帮助1252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2970万元;开展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抽查用人单位2户;扎实开展各类用工专项检查行动,检查用人单位23家次,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动保护、社保参保等用工管理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全县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深入开展仲裁调解效能化建设,全县9个乡镇均建成争议调解组织。同时,按照“处理一批案件,规范一家企业”的工作思路,充分做到案件处置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全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2件,结案率和调解率分别达到100%、85.71%,切实提升劳资双方守法维权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96号),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开展人社法治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精准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全年为236家参保单位降低失业保险费327万元,其中:企业76户,减负130万元,惠及职工4800人;缓缴社会保险费,帮助特困行业渡难关,全年累计为33户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52.59万元;返稳岗资金,助企业稳定岗位。为47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3.38万元,惠及职工1029人。补贴技能提升,促培训提技能;发放技能提升资金4000元,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2户10.15万元,惠及职工203人;扩失业保险范围,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全年发放失业补助金5万元、临时生活补贴2073元、失业金135万元。
(五)开展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人社189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线,纸质材料减少6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75%以上,27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实现打包办事件14个,提速办事项23个,简便办事项14个。
二是积极推进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梁河县人社局党总支牵头成立“社保服务先锋队”,筑牢“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理念,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更好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内生动力,坚持“上门服务、贴心服务、暖心服务、高效服务”,把服务贯穿到社保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社保服务民生工作、服务社会成效,构筑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的品牌意识。以推进全民参保为重点,社保服务先锋队围绕“六个参保宣传动员”,“一对一”“面对面”开展社保政策宣传75次,服务群众3万人次;以“适老化”关爱活动为重点,聚焦广大老年人在社保经办服务中的操心事、烦心事,通过上门服务做好社保政策、办事流程、服务渠道等内容的宣传和指导,使老年人“看得懂、听得懂,算得清、办得了”。全年开展“适老化”服务80次,帮助老年人完成社保业务办理5000多人次。
三是持续开展“厅局长走流程”。开展“厅局长走流程”活动50多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深入窗口一线,体验办事流程和服务质量,听取意见,研究和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
四是完善“好差评”服务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及时归集群众评价信息,落实差评核查、整改、反馈制度,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升服务。全年通过PC端、政务大厅平板电脑评价人社政务服务7741次,好评率达到100%。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人社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当前事多人少的压力较大,依法行政水平仍有待提高。目前,执法人员不足、信息化程度还不高,行政执法能力与繁重的维权任务不相匹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
二是法治人社建设面临各项新挑战。当前,经济承压长期化、产业升级加速化、人口结构老龄化、人才竞争白热化、群众期盼多元化等问题,群众对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服务方式日趋个性化。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各届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完善约束机制。完善《梁河县人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及履职不力情形,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严格履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局班子其他成员和股室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今年来无违法违纪情形发生;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依法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全面提高依法防控治理能力,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确保打好“组合拳”,做好“精细活”。积极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人社支撑的同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做好相应“减负”工作。
二是强化对恶意欠薪打击惩戒力度。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继续加大涉嫌犯罪特别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调查、移送工作,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案件侦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审判等工作进展,依法从快处理。落实欠薪“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通过主流媒体集中公布一批重大欠薪违法企业,形成震慑。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梁河人社”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工人依法理性维权。将普法活动与党员志愿活动、党日活动等各类专项活动结合,丰富“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依法曝光典型案件,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是继续加强市场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切实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把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向深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所有社会成员拥有施展才能的公平机会,共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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