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浏览量:18133    作者: 日期: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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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文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文化、旅游项目,引导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梁河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的业务指导下,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文旅融合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发展思路,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凝心聚力,以振兴梁河文化、旅游为统领,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推进梁河文化、旅游事业持续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

(1)严守政治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系列主题教育。

2、坚持深挖整治,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以党建工作统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部门职责,坚持深挖整治,做到履职尽责,夺取文化、旅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1)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公共服务文化育民、文化乐民、文化富民工作职责,打通基层宣传“最后一公里”。

(2)夺取文旅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一是强化市场准入,全面清理“僵尸”企业和无证照经营企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大检查5次,查处“三证”不齐企业1家、超时经营网吧2起,注销歌舞娱乐场所1户、游艺娱乐场所1户,审批歌舞娱乐场所2家。二是全面摸排系统内涉黑涉恶、干部充当“保护伞”等行为,专项整治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征集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条。组织企业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工作手册》,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培训3次,与55家业主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书》。截至目前,我局对涉文涉旅行业开展各类检查656户次。

3、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冲刺脱贫攻坚

(1)举全局之力助挂钩村脱贫

按照县委“五个一”亲民爱民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用真心、用真情,为挂钩村干实事,确保大邦幸村能如期脱贫。  

(2)行业扶贫助力乡村发展

一是公共服务场所全覆盖。我县建有县级三级文化馆1个、县级三级图书馆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9个,农家书屋78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65个,村综合文化活动室406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465个,实现全县674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确保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

二是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村组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免费开放。全年为50个贫困村提供了基本性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培训2期,28个村寨的960人受培。送戏下乡72场次,观众累计8.54万余人次,助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普法宣传,促进贫困地区启民智、凝向心力,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脱贫意识。

三是举办“富脑袋”等公益讲座,开展民间文化传承活动,大力培训非遗传承人。通过生产性保护,让老物件、老手艺、民族民间技艺成为农民脱贫新载体。2019年共开展培训17期,培训人数546人次。

四是县图书馆“送书下乡”赠送实用读物8300册及部分水彩笔、油画棒送到全县66个行政村及学校,让留守儿童、建档立卡户孩子感受社会温暖。

五是旅游扶贫成效明显。梁河县列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33个,省级1个,州级4个。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旅游扶贫开发实施方案,明确发展方向、开发布局、具体措施。联合县公安、安市等相关部门推动旅游扶贫开发,规范管理乡村旅游经营活动、接待服务,加强社会治安、市场秩序、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完善乡村旅游安全提示预警。2019年创建旅游示范户24户,240名群众受益。

4、坚持以民生为底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提升

(1)文化惠民持续壮大

一是抓项目见实效;二是打造本土特色文化招牌;三是提升群众文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四是馆外免费培训丰富多彩;五是文艺精品创作呈现新气象。

(2)图书服务显著增强

围绕免费开放目标和任务,创新服务理念,把图书馆教育、信息服务与经济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结合,努力实现“文化育民、文化富民、文化乐民”。

(3)非遗保护成果丰硕

一是着力做好非遗调查、收集整理、建档工作;二是成功申报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5人,正筹措资料申报县级非遗保护名录10个;三是开展各类非遗培训17期,培训546人次。

5、坚持以融合为目标,文旅产业集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我们以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为目标,将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构建梁河全域旅游,积极融入大滇西环线,努力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1)项目夯实硬支撑,推进旅游“九大工程”建设。

(2)文化搭台旅游唱戏,助推乡村旅游显成效。

旅游行业零的突破,县内有了首家旅行社。高规格编制《梁河县全域旅游规划》,结合梁河民族节日、国际葫芦丝艺术节等活动,邀请世界旅游达人验遇梁河,体验关璋、帮盖、回龙寨等乡村旅游点,吸引国内外游客关注梁河,梁河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幅提升。

(3)整合优质资源,大力推动“旅游+”融合发展。

(4)依托重点项目,助推梁河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结合《梁河县全域旅游规划》,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原则,制定《梁河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计划(2019-2021年)实施意见》。立足梁河葫芦丝之乡、阿昌族之乡的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特色旅游产品,推动梁河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5)零容忍,持续严打严管旅游市场。

结合梁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欺诈游客等问题。全力抓实旅游市场整治、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2019年,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3次,累计检查宾馆酒店30家次、景区3家次,农家乐60余家次,旅游购物店10家次,实现梁河县2019年旅游零投诉。

6、以安全生产为目标,加强文化市场培育和监管

全县有娱乐场所、网吧等六类文化经营户57户,从业人员200余人。作为文化市场监管者,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1)加大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监管,确保市场安全稳定。2019年开展日常检查38次,检查网吧、游戏室、歌舞娱乐场所等512户次,重点严查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扫黑除恶知识培训4次。动态治理文化市场,强化守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严格审批,完善娱乐场所听证会制度,推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2019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大检查5次,审批歌舞娱乐场所2家、注销歌舞娱乐场所1户、游艺娱乐场所1户、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3起、查处超时经营网吧2起。

7、坚持以保护为手段,文物工作取得新成效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全力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及旅游开发工作。目前,梁河县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1处、州级7处、遗址2处;有馆藏文物523件,其中:国家二级2件、三级3件。

一是加强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对国保单位南甸宣抚司署一周一查,一月一安全演习;对省保单位一月一查,对州、县级文保单位一季一查。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4次,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上反映,争取项目资金解决,保障文物安全。目前,在建的501万元消防工程建设项目,预计2020年竣工。

二是加强文物保护。对7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文物“四有”,健全可移动文物档案记录,定期对馆藏文物开展防虫、防腐处理。在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十六字方针”前提下,与梁河县文化和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南甸宣抚司署各项旅游功能,不断提高南甸宣抚司署经济收入、游客量、知名度,实现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双赢,促进梁河经济发展。完成滇西土司文化博物馆绩效评估,自评“合格”,为争取国家文化事业经费补助夯实基础。

三是提高全民保护文物意识。举办“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中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749.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9.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1

与上年总收入2434.09万元相比,减少684.85万元,减少了28.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2434.09万元相比,减少684.85万元,减少了28.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和项目资金划转县融媒体中心和县教育体育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76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23万元,占总支出的50.21%;项目支出878.65万元,占总支出的49.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

与上年总支出2042.37万元对比,减少277.49万元,减少了13.59%。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045.71万元对比,减少159.48万元,减少了15.25%;项目支出与上年996.66万元对比,减少118.01万元,减少了11.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和资金划转县融媒体中心和县教育体育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6.23万元。

基本支出与上年1045.71万元对比,减少159.48万元,减少了15.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县融媒体中心和县教育体育局30人,减少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2%。

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8.65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996.66万元对比,减少118.01万元,减少了11.84%,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4月单位机构改革,部门工作职权职责划转,项目资金划转县融媒体中心和县教育体育局。 

4 

主要项目为: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经费15万元;梁河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费用40万元;2019年中国.梁河国际葫芦丝文化旅游节经费88万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农民丰收节活动经费8.95万元;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10万元以下账款20.18万元;2019年重大节庆活动灯光设备购置(有源线阵音响、灯光设备购置)98万元;南甸宣抚司署消防工程建设(2017年、2018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74.08万元;梁河县礼堂修缮7.82万元;2019年梁河国际万亩茶园户外挑战赛执行费15万元;傈僳部落和小厂友义村两座旅游公厕建设41万元;梁河县九保乡九保村旅游富民工程20万元;梁河县芒东广播电视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30万元;贫困地区体育设施购置34.97万元;“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活动经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1.3万元;体育场地建设和体育赛事支出(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103.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0.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3%。与上年1986.17万元对比减少365.31万元,减少了18.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单位机构改革,部门工作职权职责划转,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划转县融媒体中心和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5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3%。主要用于部门业务活动开支;

2.公共安全(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送戏下乡专场演出活动开支;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0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部门项目专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单位配给部分和两名已故职工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

5.住房保障(类)支出4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配给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3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梁河县财政资金困难,我单位2019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由单位职工垫付,单据未报销。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16.89万元减少了13.35万元,下降7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16.43万元相比减少12.94万元,下降7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0.45万元相比减少0.4万元,下降88.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梁河县财政资金困难,我单位2019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由单位职工垫付,单据未报销。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万元,占98.59%;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部门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腾冲市文化馆到我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指导交流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6万元,与上年59.12万元相比,减少了14.66万元,下降24.7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简办公支出等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支出,培训费0.29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支出,专用材料费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服装购置开支,劳务费9.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时工及南甸宣抚司署保安工资等支出,工会经费11.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会经费开支,其他交通费1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交通补贴和“送戏下乡”交通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791.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64万元,固定资产765.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36.38万元,无形资产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3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64.3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104.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一致,在建工程增加436.38万元,无形资产与上年一致,其他资产与上年一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6项,账面原值51.8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0平方米,账面原值153.4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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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良好,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负债总额65.22万元,与上年197.55万元相比,减少132.33万元,减少了66.98%。

2019年末资产和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单位机构改革,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聘请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对原单位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实地盘点清查,对往来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付账款)逐笔进行了清理,按期将固定资产和部分往来账款进行了划转,办理了交接手续。1、划转固定资产1151.05万元,其中划转到县融媒体中心786.46万元,划转到县教育体育局364.59万元;2、划转银行存款到县融媒体中心5.31万元,属芒岗山发射台设备维护、地面数字覆盖网两个项目履约保证金;3、划转预付账款到县融媒体中心344.39万元,属原梁河县广播电视局结转过来的对外长期投资呆账死账;4、划转其他应收款到县融媒体中心69.52万元,属原梁河县广播电视局结转过来的呆账死账;5、划转其他应付款到县融媒体中心163.86万元,属原梁河县广播电视局结转过来的呆账死账;6、划转在建工程到县融媒体中心50万元,属芒东广播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际列支经费,工程未竣工未结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部门决算中主要反映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九)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部门决算中主要反映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