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德宏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2号)、《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印发〈德宏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发〔2019〕2号),“关于整合自然保护区等管理职责“的部署,以及《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发〔2019〕49号)关于“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发〔2019〕67号)关于“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并监督执法”,以及《德宏州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州级相关部门“三定”规定和人员转录工作的通知》(德改办发〔2019〕6号)要求,由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承担的勐科河流域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正式划归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承担。
特此公告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