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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12119   作者:  日期:2020/6/18

 

2019年以来,梁河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为重点,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以《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梁政发〔2018〕86号)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从组织领导入手,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及时挂牌成立梁河县行政审批局,职能划转13家部门行政权力81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开展集中式服务,优化审批结构,简化审批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能办各种事,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办事成本。

(三)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2019年及时对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权进行梳理清查,共涉及35个单位和9个乡镇,共梳理调整县级单位行政职权事项7398项(分别是行政许可283项、行政处罚5900项、行政强制258项、行政征收48项、行政给付44项、行政检查403项、行政确认114项、行政奖励62项、行政裁决8项、其他行政职权278项)。

(四)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积极主动服务市场主体。着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积极推进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针对全县740户私营企业,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降低企业办证成本。启用“云南省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申报系统”,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恪守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证明等事项,不得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这五条“底线”,确保文件合法有效。2019年我县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刻认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加强合法性审核能力建设,2019年机构改革将我县合法性审核职能划入县司法局,将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和效率,有效发挥了参谋助手,确保了政府文件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州政府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围绕知识产权保护、限制竞争政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对现行有效20份规范性文件开展了3次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清理出的规范性文件均无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收费等内容,均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等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了《梁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梁河县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办法》、《梁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办法》等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2019年政府法制部门列席本届县政府常务会议43次,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题150项,审核县政府重大合同(协议)13件,内容涉及农业、经济、招商、畜牧、教育、旅游等方面。参与处理县政府及部门具体信访涉法事件13件,咨询法律事务35余件,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政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认真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全面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使政府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2019年共开展重大决策听证2次。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梁河县委、县政府及县水利局,教育体育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均聘请法律顾问。各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上达到全覆盖。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论证、重大项目的建设、突发事件的处理、参与行政纠纷调解、代理行政诉讼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9年受聘法律顾问列席梁河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共3次,审查议题80个,参与合同谈判3次,代理县政府2件诉讼案件,审查法律事务文件30份;法律顾问为村委会解答法律咨询21件,参加法治宣讲20余次,受教育村民10000余人次。

四、行政执法规范透明运行。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梁河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标准,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行政职权目录、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大行政执法督查力度。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及时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涉及县直部门执法主体36个,乡(镇)9个,审核行政执法依据200余条。集中力量抽调法治部门骨干力量,及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排查全县12个执法单位,执法卷宗101份,其中:行政许可58份,行政处罚43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对照满意率、落实率、公开率、时效率“四率”考核标准,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充分吸纳代表委员的宝贵建议和真知灼见,积极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水平。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之间良性互动和工作交流不断增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多元调解成效显著。按照构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总要求,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探索建立检调对接、警司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援调对接、裁调对接、公调对接及所所联调等多项联调联动机制,建立“三跨三分离”问题协商制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去存量、减增量专项行动”,建立大数据资料库,完善矛盾纠纷台账,实行分片包干原则,按照先急后缓原则挂牌销号,成功一件销号一件,销号率作为考核评价主要依据。目前各类调委会96个,人民调解员1235人,都积极发挥作用,2019年,党政主要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30批360人次,调解组织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全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8件,调解矛盾纠纷276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

(二)行政复议规范有序。积极构建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立交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办案文书,规范办案程序。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终止1件,不予受理2件,所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同时按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对存在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落实。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把宪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党的教育与法制建设,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纳入法治课进“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计划,开展系列“法治课堂进党校”活动;开设“法治梁河大讲堂”,重点抓好农村篇、社区篇、机关篇、校园篇、企业篇几个篇章的宣传。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利用“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全县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在平台上学法,进行“法律充电”,把“法律进机关、单位”落到实处。同时认真做好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证件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5%,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90%。

八、强化舆论宣传,扎实推进“双普法”责任落实

(一)以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保障促推进。根据《2019年度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并针对机构改革对全县部分单位部门进行了机构合并、撤销,及时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七五”普法讲师团,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2019年讲师团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2次,普法志愿者参加普法活动21次,全县114家单位53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习。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强化重点促推进。将法治课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计划,开展系列“法治课堂进党校”活动;选派了21名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业务精的政法干警到全县各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狠抓农村、城镇居民普法,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行动,采取干部联点、扶贫济困、送法下乡等有力措施,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2019年“法治课堂进党校”开展培训10场次,1100人次,免费发放编印的《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4000多册,受教育师生达10000多人次,并邀请专家为我县中小企业讲授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知识。

(三)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强化职责促推进。注重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尤其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在全县交通要道醒目处、在各乡镇、村(社区)涂刷了142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利用农村小喇叭工程开设了“以案释法”专题栏目,由司法干警、法律工作者对一些生活中常见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向受众群体普及法律知识。201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出动法治宣传车150余辆次,开展了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80余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800余块,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4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800余条,累计受教育人数80000余人次。

(四)整合普法载体,加强网络宣传工作。借助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功能,推动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惠民服务站、社区律师工作室规范化、实体化运作,实现“前台一个窗口、后台一体服务”,为全县人民群众敞开了法律服务的大门,同时借助新媒体,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智能手机等新兴媒体/新媒体,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掌上学法”得以实现。

九、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9年,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总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还不到位。个别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及时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后的职责职能,积极主动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推动机制。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

(二)法治工作人才短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的修改,大大提高了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人员的资格条件,就现状来看,我县各级法治机构、执法部门中具备上述资格的人才很少,作为偏远边疆的基层地区,很难引进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才。

(三)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受机构编制所限,无法按需补录符合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数量和综合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当前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难以匹配行政执法权限下移的改革要求。

(四)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度不够高。引导和激励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不多,在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激发公众参与热情等方面仍需加强。

十、下步工作打算

2020年是如期建成法治政府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县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冲刺之年,时间紧、任务重。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法治梁河建设,为梁河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紧扣主题,统筹法治梁河建设。深刻把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围绕法治梁河建设的任务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法治梁河建设水平。结合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法治中国建设路线图和我县实际,切实落实“十三五”时期我县法治建设实施纲要,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执法规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履行刑事执行职责。推进全民守法,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更快、更优”。推动重大项目审批大提速,切实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审批等政策优化、简化措施,大幅压缩审批办理时间,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确保下放权力得到依法有效行使。

(三)压实责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以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抽查系统,实现公平、公正监管。

(四)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各程序制度,提高决策过程中的群众参与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五)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和规范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需求评估、成本核算、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的工作机制,调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行政的积极性。

(六)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探索跨行业、跨系统综合执法,进一步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重心下移,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七)加强自身监督机制建设,为法治梁河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部门日常执法活动监督,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征求意见平台,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规范性文件的解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实施后评估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办理、结案归档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推动落实“两法衔接”。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依法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八)夯实依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的要求,在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或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考试结果和考核情况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存量法律人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律人才。


文章来源: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