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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8120   作者:  日期:2021/2/4


2020年以来,梁河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执法水平、扎实推进“双普法”责任落实、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为重点,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效。

一是2020年作为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梁河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对标对本《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梁政发〔2018〕86号)各项工作任务,以《梁河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梁治县办〔2020〕12号)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从组织领导入手,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35个县直单位完成党政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并随机抽取部门交流述法报告。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放管服”改革,2020年,完成政务服务管理平台273个账号的认领分配、角色配置、关联会员等工作,一对一现场指导县直各单位业务员980余人次,统筹推进全县发布政务咨询558条。全县累计张贴办事通海报410张,电子大屏播放宣传视频80天。完成大厅管理系统完成事项入驻220项,人员入驻56人、窗口入驻21个,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单位36个,完善事项清单64项,整行政权力事项83项,其中: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8项,合并行政权力事项52项,承接上级下放和属地化管理行政权力事项11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行政权力事项2项。同时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等各项改革任务落实。2020年,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办证大厅办件75225件,办结75225件,办结率100%,“一网通办”承接省州指派事项1035项,事项完善率100%;网上可办率99.90%(省指标95%),全程网办率51.30%(省指标30%)。“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实名注册认证10298人,受理查询类办件114518件、办理类办件3562件、预约类办件32件,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为实现“掌上办”、“指尖办”打实了基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50个,交易金额95240.86万元,节约资金3125.05万元,增加收入455.14万元。

三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继续落实优化权责清单,有序推进“减证便民”、“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审批服务标准“三项清单”(即:直接受理事项清单、“马上办”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20年,开展双随机抽查22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59户,企业62户,通过“云南省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申报系统”申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88户,累计签发电子营业执照8842户,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企业47户,办理外资企业登记(含分公司)4户。同时促进消费措施有效实施。2020年,共检查食品销售单位89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30人次,开展风险分级管理评定等级585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近108台,发出检查记录48份,下达监察指令书5份,共办理特种设备注册14台,发放使用证14本,办理开工告知登记3台;对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单位进行了抽样检查,共抽检医疗器械20批次,营环节的重点药品82批次,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493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8.99%,白酒中甲醇快速检测233批次,合格率100%,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3起,调处53起,满意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24万元。

(二)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云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现行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审定、缮印、公布、备案、制定、报告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报备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力度。做好制定机关对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工作,完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2020年,全县共出台、备案规范性文件1份,《梁河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梁政规﹝2020﹞1号),正在开展《梁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规范性清理1次,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份,目前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9份。同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共涉及全县55家单位,涉及相关法律、法规100余部,法律条款500余条,其中经审核有主体资格单位39家,无主体资格16家。

(三)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梁河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坚持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通过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0年,共出具法律意见100余条,接待全县各单位涉法咨询300余次。

二是严格实施合法性审查。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全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部门公文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范围(重点围绕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依法合规),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统一交由内设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起草的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印发的文件必须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同意后方可提交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目前正在报政府常务会审核《梁河县法制审核实施方案》,将进一步规范全县法制审核工作。2020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4份。

三是完善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机制。完善政府制订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证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就必要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进行论证。2020年,共组织全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4次。

四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在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重大决策、处置重大资产、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2020年,受聘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40份,代理县政府诉讼案件5件(其中:行政诉讼2件,民事诉讼3件)。

(四)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进一步巩固与完善“三项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结合梁河实际制定与完善涵盖范围更广、内容更全面、程序更加规范、公开更加便民、措施更加贴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三项制度”配套制度,促进三项制度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公示水平。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投诉、情况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备案、执法统计、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2020年,共评查5个执法部门的案卷15份,其中:优秀13卷,合格1卷,不合格1卷。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按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行政案件庭审旁听等,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观摩拉练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2020年,根据省、州疫情期间工作要求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换证85人,组织开展乡镇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已培训乡镇执法人员283人。目前正在筹备2020年度行政执法证考试各项工作。

四是集中力量,依法防控疫情。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成立梁河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疫情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县所有发布的关于疫情的文件、公告等均由法律顾问把关,截至目前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未发生违法行为,未产生行政执法争议等问题。加强正面宣传,切实强化舆论引导。坚持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打好宣传引导主动仗,广泛凝聚“抗疫”的共识合力。截至目前,微信发布转发信息357条,网站发布转发742条,微博发布转发1052条,抖音转发发布583条,录制小喇叭音频28期,调频广播和梁河电视台播放新闻37条,快手93条,今日头条48条。依法惩治疫情期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疫情以来县检察院共受理审查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7件,受理审查起诉社野生动物案件6件13人;县法院使用“互联网法庭”线上开庭审理案件10件,线上调解7件,网上办理异议执行案件1件,网上立案10件;县公安机关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三等功1人,被德宏州公安局集体三等功表彰2个,个人三等功表彰3人,个人嘉奖8人,通报表扬8个集体8个先进个人。同时,根据疫情实时发展情况,梁河县牢牢盯住“卡点”,织密织牢防控网,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县乡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制度及畅通联系渠道,严防疫情输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证。

(五)抓好阵地建设,扎实推进“双普法”责任落实。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重点工作。制定并下发《梁河县普及法律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及四个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的通知》(梁普办﹝2020﹞4号),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进展有序,高质量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拓展法治宣传渠道。及时制定下发了《2020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目标与任务,压实责任。“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成为各级各部门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共识,“双普法”工作得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通过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了社会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促进了执法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形成了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20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出动法治宣传车130余辆次,开展了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2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880余块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9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0余条。全县共有114家单位53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普法学习。

三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2020年,梁河县九保乡九保村、勐养镇帮盖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勐养镇帮盖村进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公示名单,同时精心打造法治公园、法治广场。充分利用梁河金塔广场人员较为集中的优势,在其周边、绿地制作法治石凳,让法治思想耳濡目染深入人心。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梁河县2020县级领导干部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工作的通知》(梁办发电〔2020〕52号)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县级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 150人次,召开信访联席会议6次 ,信访协调会议15次,协调处理重大信访问题8件;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6件,其中:来信41件,来访90批(件)299人次,网上信访85件。领导接访下访150人次,接待群众 20批 260人次,推动化解信访案件数量共10件,矛盾纠纷排查72件,化解72件,涉疫矛盾纠纷排查 70件,化解69件,律师参与接访20次,今年以来参与接访律师人次共4人,接待群众 12批 90件次,依法导入司法程序6件次;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11批次。同比增加83.33%;向党委、政府报送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报告件数2件。

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程序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坚持运用案件集体讨论、听证、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办案,推进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新机制,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化、透明度和公信力。落实《云南省行政复议监督规定》,抓好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履行工作,保障行政复议决定全面履行,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20年,共受理案件5件,均已结案,其中:维持1件,终止3件,视为未提交1件。同时开展近三年案件清理1次,整理卷宗档案28份,录入全国行政复议系统案件6件。

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确保行政应诉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民商事案件,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尊重并自觉执行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及时落实司法反馈建议。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诉讼2件,均胜诉。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对照满意率、落实率、公开率、时效率“四率”考核标准,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充分吸纳代表委员的宝贵建议和真知灼见,积极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水平。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之间良性互动和工作交流不断增强。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均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有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如:平时学习党内法规学习的多,对本身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学的少,学习的范围也有局限性,主要是单位中的部分执法人员;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如:有些部门为了达到行政目的,不讲行政规范、执法程序等情况,导致执法卷宗“漏洞百出”,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有些领导干部在安排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往往凭主观、靠经验作决断,个人意志大于法治精神,忽视甚至遗忘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不懂执法程序,只凭经验办案,在行政复议中因执法程序错误或引发法条不对称等问题导致行政决策撤销或一系列法律问题。

(二)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注重事后处罚,而事先预防、事中监管不够,对违法行为制止不及时。如:乡镇一级行政机关,对执法人员如何依法执政和处理各类行政纠纷的相关业务学习培训较少,致使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各类行政执法和纠纷不知如何着手处理;一些执法部门注重自身权力和对本部门有利的事项,消极履行义务和责任,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教育等情况。如: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不注重“源头”治理与防范,事后“诸葛亮”时有发生,致使一些重点环节的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如: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不同程度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县政府法制机构因编制原因,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如:目前县司法局法制股只有2名工作人员,需对应州局7个科室,还要承担依法治县相关工作,导致有些职责履行不到位,难以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单位普遍存在法制机构不健全的情况。如:大部分政府部门、乡镇无专门的法制机构和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和监督体系,导致行政执法监督不力,执法随意性大,执法不严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不浓。法治政府建设涉及内容广泛。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紧密配合协作,以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来共同完成。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县级政府执法主体机构由于平时大多注重具体工作的开展,而对工作中的成效、措施和特色亮点情况没有认真宣传,但也紧紧停留一些县级宣传上,认为“发发微信微博、上街发一发传单”就宣传了、普法了,致使包括部门负责人和公职人员在内的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认知、理解、运用方面远远达不到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执法部门和社会公众之间没有形成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认识,还没有真正营造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氛围,严重影响着县级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及效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是主力军。要把提高全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继续将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校教学计划。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档案,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考试结果和考核情况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长效管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放管服”工作。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强化职业资格管理,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防范,推进社会自治,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步伐,全力提高行政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构建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推行执法公示、推进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网工作。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确保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

(五)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近年来我县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二是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文章来源: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