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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54683   作者:  日期:2020/7/23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梁政办发〔2020 4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梁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

(此件公开发布)

 

梁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按照“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注重改革创新、适应基层特点”的原则,紧扣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基层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探索公开方式。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要紧紧围绕确定的试点内容和范围,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公开领域和服务事项为导向,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坚持依法执政,建立公开标准。依据法定职能,围绕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建立政务公开动态调整和定期巡查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理论结合实际,强化标准引领。结合服务群众的实际,积极探索适应我县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坚持点面结合,勇于改革创新。立足自身实际,结合全省先进经验,着力在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制度建设等方面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力求公开更高效、服务更便捷。

三、工作目标

    (一)2020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政务公开制度持续规范,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二)2021年,制定完成公开事项科学全面、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平台渠道丰富多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

(三)2022年,建成以“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务实管用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协同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为核心的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2020年9月中旬形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指导单位:县编办、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2020年9月2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乡级目录编制汇总工作,针对不同事项,经县政府相关对口部门分别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发布。编制目录要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州对口部门,指导乡镇抓好26个试点领域及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扶贫办、税务局、档案局等相关部门)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新媒体,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局、网信办)

(四)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定性定量分析,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局)

(五)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规范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把握舆情回应标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回应效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网信办)

(六)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公众参与基层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七)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县政府、县直部门及各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便利企业和群众。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八)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查处置机制,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对于群众诉求限时办结、及时反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指导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网信办)

(九)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十)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信息。建立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公开标准,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建立12345政府服务热线县、乡两级直接办理机制,实现群众诉求迅速接收、及时办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局)

(十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住建局、扶贫办)

(十二)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建立依法依规、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组织保障机制,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十三)开展政府信息精准推送。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重点筛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扶贫脱贫、涉农补贴等点多、面广、覆盖面大的信息数据,采用微信、短信、电子邮箱、二维码、纸质账单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积极搭建“政策直通车”平台,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提供点对点、个性化推送,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民政局、人社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十四)推行政务公开日活动。探索设立县、乡两级“政府开放日”,定期开展“公民走进机关”、“网络问政”、评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主动接待公众来访,认真回答公众的咨询事项,让人民群众近距离、全方位感受政府工作的运转流程,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理解与信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对政务公开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指导。要强化经费保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事项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等工作及时、有序推进,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单位之间、单位内设机构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整合各方人力、物力、财力,切实加强与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宣传、网信、政务服务、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密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拟定工作方案,强化信息公开。各单位要认真拟定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公开的事项、公开的时限、公开的要求等,实行专人专抓专管。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于2020年7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加大指导各单位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工作力度,并为各单位线上公开提供充分的平台支撑。

(三)强化工作力量,按期完成任务。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涉及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 号)要求,切实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清单编制修订,并将修订完善的标准化规范化清单,于 2020 年8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20日前根据县政府各部门编制的清单修订完善本级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并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级网页开设。2020年12月1日前更新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全年内容。2020年12月10日前撰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员信息表于2020年7月5日前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加入梁河县政务公开微信群。

(四)认真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力度。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以此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同时各单位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推进成果。

 

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清单

序号

试点领域

责任部门

1

重大建设项目

改局

2

公共资源交易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3

义务教育

教育体育局

4

户籍管理

公安局

5

社会救助、养老服务

民政局

6

公共法律服务

司法局

7

财政预决算

财政局

8

就业创业、社会保险

县人社局

9

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

自然资源局

10

环境保护

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

1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

住建局

12

涉农补贴

农业农村局

13

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和旅游局

14

医疗卫生

卫生健康

15

安全生产、救灾

应急管理局

16

食品药品监管

市场监管局

17

扶贫

扶贫办

18

税收管理

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