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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55209   作者:  日期:2020/7/24

梁政办发〔202042

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梁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15

 

 

梁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电子商务科学跨越式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推进梁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和《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19〕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德宏州商务局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商发〔2020〕36号)和我县电商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绿色能源” “绿色食品” “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坚持以“农村产品上行和电商扶贫”为核心,以市场主导与政策推动相结合、整州推进与示范带动相结合、农村产品上行与网络商品下行相结合、综合示范与跨境电商相结合,打造农村电商双向流通渠道,不断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构建城乡互动、网络健全、富有特色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有效发挥电子商务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动能、新引擎。

二、工作目标

建设1个梁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9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37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50%以上;建设1个梁河县电子商务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降低农村电商快递物流成本,实现农村产品上行物流快递价格低于或与同等区域主流电商平台的价格持平;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村产品(包括在线旅游等)网络零售额增长率30%以上;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其中专业技能培训不低于500人次),电商创业孵化不少于40人,开设网店不低于20家,培训对象满意度90%以上;完善县域农产品质量追溯基础设施建设;创建1个梁河县区域公共品牌;开发5个以上扶贫产品,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5户以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项目实施期内,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和举报次数10次以内;开展2次以上的电商营销宣传活动,鼓励开展淘宝村建设,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建立县级项目监督审核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运营。

三、推进方式

“六个统筹”为推进依据和原则,采取“州级统筹+县级主导”的推进方式实施,梁河县人民政府是项目推进的直接责任主体,梁河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为项目实施主体,建立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结合“一部手机云品荟”建设,按照“一部手机云品荟”建设要求,主动做好运营及服务模式对接,组织符合条件的产品和企业进公共仓、进平台、进实体店。

四、工作内容

(一)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县、乡(镇)、村三级仓储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和场地进行改造升级,鼓励与传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企业)共享融合。建设1个梁河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构建县、乡、村三级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的仓储、配送、分拣等服务,有特殊需求的生鲜农产品,还应提供保鲜、冷藏等设施和场地。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与乡镇电商服务站合并建设)主要提供电商快递包裹的中转和代收代发、农产品上行的集散储存。充分利用好州统筹建设的物流信息系统,实现物流配送体系信息化管理,提高物流配送时效性,降低县域物流配送成本。

2.提升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建设农村产品(含工业品、农副产品、 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宿等特色产品及服务等)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

3.推动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建立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

(二)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和场地新设或改造提升1个梁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具备数据处理、人才培训、产品展示、企业集聚、创客孵化、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摄影中心等功能,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县域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供应链管理等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在公共服务中心下设本地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支持消费者现场扫描二维码线上购买,线下通过快递物流进行配送,实现农村产品销售功能。鼓励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区,造成资源浪费。

充分利用好州统筹建设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管理、电商精准扶贫管理、电商人才培训及可视化展示等核心功能;确保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全面对接;实现对乡(镇)、村服务站点进行业务指导及运营管理。

2.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优先对现有的供销社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跨境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服务站点、便利店、邮政、快递收发、金融、村民活动中心等具备电商功能的服务站点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升级,建设46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其中9个乡镇电商服务站,37个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通过市场化方式无法整合或不具备整合条件时,以综合示范项目整体推进为主。

乡村服务站点要具备产品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储等功能。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存取金融服务、保险、生活缴费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面,支持贫困户负责站点运营。

(三)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机制。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别人员安排培训内容,重点面向县乡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驻村第一书记等基层干部,农村电商站点负责人、企业和合作社人员、农村群众、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人口、个体经营户、农村妇女和具备创业能力的残疾人等。根据培训内容,灵活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地考察、实操演练、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项目实施期内,完成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其中专业技能培训不低于500人次),电商创业孵化不少于40人,开设网店不低于20家,培训对象满意度90%以上。针对新冠疫情影响,应加强网络授课,开设网络大讲堂,统一录制或采购课件,通过电商公共服务系统分享课件,让学员实时学习,降低培训成本。规范培训管理,做好培训痕迹资料归档,严格按照培训经费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实效。

2.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做好培训效果转化跟踪服务。通过培训转化一批县域电商企业,带动一批电商从业人员,以培育电商人才,提高电商应用水平为目标,注重服务质量而非数量。

3.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重点围绕农产品上行四部曲“理货、建仓、上网、开店"开展培训,让培训对象真正掌握电商应用技能,注重培训后转化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

(四)支持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

1.补齐流通设施短板。根据需要建立县级网货供应中心,为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农产品分级、包装、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服务。鼓励建立农产品种植、加工生产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流程,促进农产品种、养、加工、包装等品质控制的标准化。推动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传统企业电商运营团队,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产品供应水平。

2.加强品牌建设。创建1个梁河县区域公共品牌,鼓励生产加工企业、电商企业注册自有品牌和商标,开发县域农产品、手工艺品、旅游、民宿等特色产品,支持开展农产品 “三品一标”等认证,建立产品体系和品牌体系,培育本地拳头产品和龙头企业。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利用州级统筹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完善县级农产品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基础设施,支持提供网销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服务。

4.建立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支持提供农村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利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推介方式开展农产品营销。积极接入新兴社交电商平台、专业电商平台等,开展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整合营销,定期举办农产品网销系列活动,重点开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的产销对接活动。

5.实施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开发5个以上梁河县电商扶贫产品,培育5家以上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开展扶贫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策划设计,推动建立扶贫产品进网销售和直供社区等消费扶贫渠道。鼓励利用乡村闲置土地、房屋,以服务站点为基础建立“扶贫车间”,建立“服务中心+站点+贫困户”和“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电商助贫机制,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提高贫困户增收致富能力。

6.营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氛围。大力普及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开展2次以上的电商营销宣传活动,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县级项目监督审核机制

建立县级项目监督审核机制,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与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专家(机构)组成综合示范建设推进小组,主要为县政府和综合示范主管部门,制定顶层设计和规划方案,提供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撑;对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内容开展阶段性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

五、承办企业选择

本着“公平、规范、择的原则选择承办企业,可灵活选择整体打包、分区域打包或分项目打包等多种方式,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择承办企业。

凡是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建设的公共服务中心(站点)、物流配送体系等公共服务类综合示范项目必须开放、共享,向社会提供市场化服务,严禁仅向特定企业提供服务。

六、专项资金管理

由梁河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配合,制定《梁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专项资金的具体支持范围、支持标准、拨付程序按照《梁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及资金安排表》执行。

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要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定期检查,及时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要积极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不用或转移、侵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和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辅助核算。项目验收前,应对综合示范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提升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确保项目通过省级评价和商务部抽查。

七、绩效管理

(一)绩效自评。建立全程督查、自评验收、定期自评“三位一体”的评价机制,即:

1.全程督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由梁河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综合示范建设推进小组,重点对我县综合

示范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程序和票据合规情况,及阶段效果进行督促检查。

2.自评验收,在省级评价和商务部抽查前,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绩效评价要求,提前对项目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通过省级评价和商务部抽查。

3.定期自评,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常态化开展,每半年一次,由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对全县农村电子商务日常工作和工作效果开展评价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

(二)绩效评价。对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成绩效目标,完善各项台账资料,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绩效评价。

(三)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与综合示范工作安排直接挂钩,我县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按省级标准力争达到优秀,若评定为较差,要求中标企业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中标企业承办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八、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2019年9月2020年4月)。结合梁河县实际,研究完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以及其他配套措施,并向州商务局报备,做到项目实施管理有据可依,确保项目按时、规范实施。

(二)全面实施(2020年5月2020年12月)。落实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通过合法程序选择确定承办企业;加强项目跟

踪督导;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三)自评及整改(2021年1月2021年2月)。2020年10月,由梁河县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2020年12月,配合州商务局组织开展的项目评估和绩效预评价,总结工作,查缺补漏,同时,我县审计部门组织专项资金审计,根据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整改提升,确保圆满通过项目绩效评价。

(四)评价推广阶段(2021年3月)。在总结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深化工作,加强跟踪督查,绩效考核,巩固和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效果。并按照省商务厅有关要求,随时准备接受省商务厅安排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以及商务部抽查。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商务、财政、扶贫办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统筹推进工作合力。

二)创新工作措施。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渠道,积极探索农村产品上行新模式,建立长效的项目运营机制,确保示范项目可持续发展。

三)注重经验总结。应注重对我县电商扶贫、培育孵化、企业转型、农村物流等典型经验、做法的梳理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增强综合示范辐射效应,促进消费升级。

四)做好信息公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公开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示范县、承办企业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予验收。

(五)强化过程管理。综合示范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导、半年自评、年终考核”,承办企业每月24日以前将工作情况报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审核后进行通报公示;随时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县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督促指导。

     解读链接:《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