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水电〔2020〕109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加快推进中型水电清理整工作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0]42号)要求,梁河县组织县发展和改革改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5家单位组成梁河县中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确认弄另电站整改类中型水电站已按“一站一策”要求完成清理整改工作并通过验收,现予公示。
公示期5天,自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梁河县中型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692-6163340,联系地址: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
梁河县中型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6
自查自验情况表
自查自验组织单位: 梁河县人民政府 验收日期:2020 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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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 |
1、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控设施;2、环境影响后评价未开展。 |
问题类型 |
立行立改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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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整改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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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
是√ 否□ |
编制单位 |
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
组织 审核单位 |
梁河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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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整改目标 |
1、安装生态流量泄放、监控设施;2、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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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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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1:安装生态流量泄放、监控设施 |
责任单位 |
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整改时限 |
2020年10月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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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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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2: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
责任单位 |
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整改时限 |
2020年10月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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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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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3: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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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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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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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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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