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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浏览量:2777   作者:  日期:2017/11/11

BSZN   BSZN013913-2016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梁河县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

20171月发布

    一、受理范围

拟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的一个自然人。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九条第一款:“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二层) 

办事窗口: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

下午2:30—5:30

交通方式:自行安排出行方式到达

    四、申请材料

1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材料形式

其他要求

1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

□复印件

1

全部使用纸质材料应用A4纸,左侧装订

依照申请书要求填写完整。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依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3

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原件

4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5

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原件

7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材料形式

其他要求

1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

□复印件

1

全部使用纸质材料应用A4纸,左侧装订

依照申请书要求填写完整。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依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3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4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原件

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二十个工作日内

法定办理时限: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承诺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内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

(一)审批结果:营业执照

(二)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一)咨询电话及地址

 1、窗口咨询。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二层)

2、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6926168466

    (二)监督电话

政务服务管理局:06926168233

县委编办 话:06926164580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德宏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附件: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梁河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