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ZN BSZN- 013904-2016
分公司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云南省梁河县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发布
一、受理范围
拟申请办理公司及分支机构登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28日修订) 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648号,2014年2月19日修订)第二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九条:“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 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二层)
办事窗口: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
下午2:30—5:30
交通方式:自行安排出行方式到达
四、申请材料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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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数量 |
材料形式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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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
■原件 □复印件 |
1 |
全部使用纸质材料应用A4纸,左侧装订 |
依照申请书第五页《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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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原件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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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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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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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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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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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二十个工作日内
法定办理时限: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承诺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内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
(一)审批结果:营业执照
(二)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一)咨询电话及地址
1、窗口咨询。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二层)
2、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692—6168466
(二)监督电话
安全市场和市场监督管理局:0692—6168249
政务服务管理局:0692—6168233
县委编办 电 话:0692—6164580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德宏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附件: 分公司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