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GFD--LH( 0002 )号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梁河县广播电视台单位:
你单位(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 孟必先 )《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准予你单位 壹 个媒介从事公益广告(《税收服务“一带一路”》《营改增福禄天地》《税收助力梦想》《营改增,改变无处不在》)发布业务,有效期与相关许可批复期限一致。
(如你单位认为本通知书侵犯你单位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梁河县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 4月 25 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