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发电〔2015〕5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80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云价收费[2012]129号)及省卫计委、财政厅、省编办、发改委、人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医管发[2014]2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及授权规定,为确保梁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成效,结合梁河县实际,对梁河县公立医院因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而减少的合理收入进行补偿,提出如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一、 改革的基本原则
强化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在规划、政策、投入和监管等
方面的责任,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改革目标
以破除“以药养医”为切入点,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实行“三降一消一升”,即降低药品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取消
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技术价格。将医院的补偿由过去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等途径内部消化和增政府投入予以补偿,达到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降低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体现政府惠民利民的政策,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服务热情,维护县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实现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办医宗旨;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预防在基层”;并实现使县级公立医院的门诊、住院和每日床均次费用增幅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持平甚至低于的目标。
三、适用范围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适用范围为:梁河县人民医院
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测算情况
根据云价收费[2012]129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云卫医管发[2014]2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等途径予以补偿。重点考虑提高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和项目编码以33开头的手术治疗类项目,降低项目编码以21和22开头的医技诊疗类项目,可以采取单项调整、有升有降结构调整或调整整类项目价格执行类别等办法。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梁河县人民医院实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行了测算。
(一) 药品销售收入减少情况
县人民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收入年平均减少157万元。
(二)价格调整收入增加情况
1.提高住院诊查费
住院诊查费由原来的8元/天提高至25元/天,每天增加17元。现以2012—2014年数据测算医院三年出院病人平均实际占用病床日的数据为参数,来预测提高住院诊查费后医院获得的补偿,如下表所示:
2012—2014年医院出院人数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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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出院人数(人次) |
实际占用病床日 |
三年平均实际占用病床日 |
按增加17元/天计算(单位:万元) |
|
2012 |
9684 |
69243 |
81430 |
138 |
|
2013 |
11209 |
89223 |
||
|
2014 |
10992 |
85824 |
降消项目、限价项目和其他单病种项目患者的住院费用受价格政策控制,提高的住院诊查费对其不能造成影响,故应从出院病人总数中扣除。降消项目、限价项目和其他单病种项目实际占用病床日详见下表:
2012—2014年降消项目、限价项目和其他单病种项目
实际占用病床日统计表
|
年度 |
出院人数 |
实际占 用床日 |
三年平均 占用床日 |
按增加17元/天计算(单位:万元) |
|
2012 |
1652 |
9138 |
10425 |
18 |
|
2013 |
2187 |
10585 |
||
|
2014 |
2325 |
11553 |
通过提高住院诊查费,医院每年实际可获得138-18=120万元的收入。
2.提高项目编码以33开头的手术治疗类项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医院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可以通过提高能充分体现医务工作者技术含量的手术治疗类项目的服务价格来获得补偿。为此,拟将编码以33类开头的手术治疗类价格提高15%,现以2012—2014年的数据测算,调整如下表:
2012—2014年医院手术治疗类收入统计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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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手术及麻醉费 |
三年平均 |
按提高15%计算 |
|
2012 |
182 |
204 |
31 |
|
2013 |
2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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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199 |
同样,因为降消、限价类项目和其他单病种项目患者的住院费用因受价格政策控制,提高的手术价格对其没有影响,故应从手术总数中扣除。详见下表:
2012—2014年降消项目、限价项目和其他单病种项目
手术治疗费用统计表(单位:万元)
|
年度 |
手术及麻醉费 |
三年平均 |
按提高15%计算 |
|
2012 |
83 |
72 |
11 |
|
2013 |
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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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56 |
通过提高编码以33开头的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医院每年可增加31-11=20万元的收入。
3.取消高值医用耗材加成率,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
按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要求,拟将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取消高值材料的加成率。2014年医院高值医用耗材收入为164万元,按照高值医用耗材加成率为3%计算,医院将减少5万元的材料收入。
4.降低项目编码以21和22开头的医技诊疗类项目的收费价格。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医院除降低药品价格、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外,还要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因此,拟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降低5%,即降低以编码 21、22开头的医学影象类检查的价格。现以2012—2014年数据测算分析如下:
2012—2014年医院医学影像类收入统计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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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放射收入(21开头) |
CT收入(21开头) |
B超收入(22开头) |
合计 |
三年 平均 |
降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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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
131 |
231 |
152 |
514 |
524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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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132 |
218 |
169 |
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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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122 |
238 |
180 |
540 |
通过降低21、22开头的医技诊疗项目收费价格,医院每年会减少26万元的收入。
通过价格调整医院实际增加收入:120万+20万-5万-26万=109万。
五、政府投入补偿的情况
根据:“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等途径予以补偿”的精神,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分级承担、减轻患者负担的原则,由政府按不同的比例分别承担:
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补偿比例为:109÷157×100%=69.4%。实际缺口资金:157万-109万=48万,比例为33.6%。
六、医疗服务项目及标准调整情况
为全面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预期目标,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以确保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药费用总水平低于取消药品加成前的医药费用总水平,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经过测算,拟对以下项目进行调整:
(一)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取消高值耗材加成,高值耗材价格降低3℅。
(三)项目编码以21、22开头的医学影像类项目(详见附表1、附表2)的收费价格降低5%。
(四)提高住院诊查费,由原标准8元/床.日,提高至25元/床.日。
(五)项目编码以33开头的手术治疗类项目提高15%。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及新农合支付范围,确保改革后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七、价格调整与财政、医保支付政策同步实施
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等综合途径和联动政策同步推进的方式予以补偿。完善财政补助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同时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确保人民群众实际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八、实行降消项目、限价项目、单病种项目和按“床日付费制”的新农合住院患者,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仍按国家、省原制定的政策标准执行。即此次因药品实行零差率政策的试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不适用于降消项目、限价项目、单病种项目和按“床日付费制”的新农合住院患者。
九、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降低21开头的医学影像类项目收费价格清单
2、降低22开头的医学影像类项目收费价格清单
3、提高33开头的手术治疗类项目收费价格清单 [附件: 1梁河县人民医院调价清单]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