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已归档信息

脱贫攻坚基本政策问与答之十三:驻村扶贫工作

浏览量:5131   作者:  日期:2017/11/10

1.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有:一是宣传党委、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二是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三是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五是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六是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2.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如何选派?

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主要从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挂县包村部门选派。主要派往88个贫困县、4277个贫困村。扶贫工作队队员任期一般为1年,鼓励连任。总队长、副总队长任期一般为2年。

3.驻村扶贫工作队如何管理?

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工作在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总队长和副总队长牵头,具体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组织、扶贫等部门共同配合,乡镇党委负责,包村单位协助。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

4.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业务培训有哪些要求?

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业务培训主要由县级组织部、农办、扶贫办等部门负责,每年培训至少1次。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工作进度组织开展培训,每年培训至少2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5.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主要有哪些保障?

驻村期间由派出单位原则上给予每人每月900元食宿补助。省、州(市)、县(市、区)派出单位每年分别为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每人安排不少于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任期结束后,给予一次性补假15天。

6.如何考核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的年度考核,由县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乡镇党委具体负责,会同派出部门(单位)综合日常考勤、工作实绩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年度考核等次视同其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考核总数的20%。

7.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应召回的情形有哪些?

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回:一是因工作调动、自动离职或辞职辞退的;二是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三是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脱贫攻坚任务的;四是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的;五是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六是季度综合测评排名所在县(市、区)末5位的;七是每季度在岗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少于50天的;八是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九是各级主管部门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十是其他原因需召回的。

8.对召回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如何处理?

对召回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处理。因工作调动、自动离职、辞职辞退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正常调整。因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脱贫攻坚任务的,组织培训。因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的,视情况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或诫勉谈话。无正当理由或无请销假手续不在岗的,责令书面检查。季度综合测评排名所在县(市、区)末5位的,诫勉谈话。被召回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后,继续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再次被召回的,免职撤换。每季度在岗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少于50天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各级主管部门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其他原因需召回的,免职撤换。

9.对驻村扶贫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作队员如何奖励?

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每年由各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通报。省“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每年从年度考核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中,评选100名先进工作者,纳入社会扶贫表彰。州(市)级和县级视情况给予一定数额表彰。对驻村期间工作任务完成好、帮扶成效明显、受省级表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给予优先。


文章来源:梁河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