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贫困人口可通过哪些渠道求职?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一是到所在的乡(镇)政府或县(市、区)就业局(中心)登记外出务工意愿和个人身份信息、专长及联系电话;二是向各类正规人力资源市场求职;三是在政府或正规中介机构的人才公共招聘网上搜寻岗位信息、填报求职意向。
2.在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县、乡、村级各有哪些职责?
答:县级主要负责对外衔接、统筹培训、集中输出;乡级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输出的人员并具体组织,做好后续帮扶;村级主要承担宣传发动、人员召集、跟踪反馈。
3.政府组织输出到省外、境外务工的,可以获得交通补贴吗?
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多方协调,采取“政府补贴一点、用工企业出一点、社会筹集一点”等多渠道的筹资方式,对有组织跨省、跨境和长途输出的农村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
4.对乡、村组织劳动力到县外就业的,有什么鼓励措施?
乡、村组织本地劳动力到县外就业的,每成功输出1人可按就业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申请不低于1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5.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农民工在省外务工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反映,依法解决。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设有劳务服务站,专门负责劳务对接、滇籍农民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劳务纠纷调解、新市民待遇协调等工作,也可向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设立的劳务服务站寻求帮助。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