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科普计划项目协议书
( 2017 年度第 5 号)
项目编号 2017-5
项目名称 梁河县科普宣传活动
项目类别 科普活动
项目单位 梁河县科学技术协会
项目地点 梁河县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
德宏州科学技术协会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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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
1、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日活动,活动以展板宣传、发放科普宣传册和《科普大篷车》知识展览等形式为主,内容涉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科普养生和科技创新等内容,如“低碳生活”、“科普知识读本”和“休息之道”等模块,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科普知识。 2、集中组织科普大篷车联合大行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广覆盖、多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全面普及生态环境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环保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良好氛围。 3、开展送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科普宣传活动2次,举办科普讲座1场,发放科普资料5000份(册),科普宣传用品50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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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
通过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公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科普养生的意识,提升全县人民科学素质,助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使科普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使每个公民都拥有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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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进度安排 |
一、实施方案: 1、组织动员科普示范社区,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带头开展贴近居民实际的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素养。 2、组织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深入农村和偏远山区开展科普活动,普及环保和科学生活知识,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要带头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美丽乡村建设等生态技术相关科普活动。 3、开展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对青少年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的科普教育。通过开辟“红领巾宣传栏”、“精神文明长廊”等青少年科普教育阵地,并依托学校这块主阵地,开辟第二课堂,开办青少年科普教育班,开设普法课,普及法律常识,引导他们自觉履行道德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树立科学的、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空间。 二、实施进度 2017年7月-8月份:制作科普宣传用品; 2017年9月-12月份: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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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单位及分工 |
村委会、社区、学校:负责安排活动场地 梁河县科学技术协会:负责实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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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经费收入预算 |
经费收入 预算总额 ¥ 万元 |
1、州科协科普项目经费补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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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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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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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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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
经费支出 预算总额 ¥ 万元 |
1、科普专用资料和设备费(图书资料费、专用设备费展品展具费等)(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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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普活动费(培训讲座费、展览费、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费等)(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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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费用(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费用开支)(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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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双方约定条款 |
1、被确立为德宏州科普计划项目的项目实施单位,需在图书、宣传栏、活动室、科普示范基地等适当位置,注明“德宏州科技局科协资助或支持”。 2、本项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原内容,须经州科技局科协与项目实施单位双方共同商定。 3、项目经费由州财政拨给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单位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 4、项目结束一月内,按协议规定的内容向州科技局科协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经费决算和体现项目成果、绩效的有关材料、实物。 5、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分别存州科技局科协二份,项目主管单位、承担单位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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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约责任 |
1、因主观原因致使计划无法执行或项目未完成,州科技局科协有权提出终止协议,并视实际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 2、乙方对实施项目完成后如不提交总结,甲方在次年度不受理乙方申报的任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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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签约双方 |
(一)甲方:德宏州科学技术协会(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科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乙方(项目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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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