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军华 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治理管家寨非法采砂的建议,县政府已于2020年7月3日交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县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核实,目前九保村管家寨非法采沙点5个,回曼洼3个、回彦洼2个。
十八大以来,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组织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绿卫2019年森林草原执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以及毁林种茶、三七等一系列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先后17次对非法采砂场进行查处,涉案面积7280.15平方米,共处罚金80962元。并对屡禁不止,社会影响极坏的非法采砂点进行严查重处。将梁河县鳌山砂石厂在九保乡石花洼进行非法挖砂案件纳入2016年全州31起典型案件进行督办。2018年11月16日,县委、县政府再次组织县相关部门对经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多次查处,且对屡禁不止的采砂场、点,进行了综合清理整治。同时采取拉铁丝网、立通告牌的方式,对非法零星盗用点进行强制关闭查封,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由于受群众建房用沙的刚性需求和商业利益的多重驱使,尽管县林草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在非法采沙专项整治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非法采沙行为仍屡禁不止。一方面大部分非法采挖点为零星盗用,单次采挖量较少,一般行政处罚对违法者来说违法成本较低(《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超批准范围使用林地的,责令改正,并处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部分采砂场虽经多次关停查处、甚至通过对采挖点采取拉铁丝网、立警示牌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强制措施,却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非法采砂人不固定,盗用时间不固定,案件行为人难以锁定,案件查处难。
针对以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下一步工作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一是扩大清理排查范围。对采沙点的排查扩大到非沙采挖的沙子的流向,并最终追查到沙子堆放经营场点;二是加强请示汇报,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采沙场、洗沙点、堆沙点等经营场所违法行为整治打击力度。三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森林督查、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等工作的开展,在加大对仍在进行非法采砂场点查处的基础上,加强对已停产采砂场点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预防已停止违法行为的场点死灰燃。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强化对非法采砂点进行查处的基础上,加大对群众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依法采沙、积极参与爱林护林法律意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3 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