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梁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7-8月,对梁河县2017年度少生快富及奖优免补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资金来源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梁河县2017年度少生快富及奖优免补专项资金总额2 005 877.42元,其中:上年结余586 083.74元(2016年末结余644 083.74元,一次性奖调整年初结余到计生补助新农合项目58 000元);本年拨入资金1 403 800元;本年退证收回资金12 000元;利息收入3 993.68元。具体如下:
1.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资金823 350元,其中:上年结余280 550元(省级8 800元、州级196 200元、县级75 550元);本年拨入资金530 800元(省级350 800元、州级180 000元);本年退证收回资金12 000元。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养老生活补助)319 680元,其中:上年结余-48 820元(中央-48 900元、省级80元);本年拨入资金368 500元(中央资金298 900元,含2016年资金48 900元、省级69 600元)。
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及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327 520元,其中:上年结余31 820元(中央-78 100元、州县级109 920元);本年拨入资金295 700元(中央272 200元,含2016年资金78 100元、省级5 000元、州级18 500元)。
⒋奖优免补
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288 620元,其中:上年结余285 120元(州级152 710元、县级132 410元);本年拨入资金3 500元(省级2 000元、州级1 500元)。
⑵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242 160元,其中:上年结余36 860元(省级720元、州级27 460元、县级8 680元);本年拨入资金205 300元(省级165 300元、州级20 000元、县级20 000元)。
⒌本年利息收入4 547.42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553.74元,本年利息收入3 993.68元。
㈡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度梁河县少生快富及奖优免补专项资金支出总额1 192 407.42元,其中:兑付专项资金1 187 860元;上缴国库利息4 547.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资金支出449 500元(省级359 600元、州级44 950元、县级44 950元),涉及户数155户,其中:独生子女户家庭21户,每户3 000元,支出63 000元;双女户家庭123户,每户3 000元,支出369 000元; 女方缅籍8户, 每户1 500元,支出12 000元; 男方是外省户籍1户,支出1 500元;已享受我省“奖优免补”一次性奖励的2户,每户补2 000元,支出4 000元。
各乡镇兑付情况:遮岛镇8户24 000元;芒东镇20户56 500元;勐养镇7户21 000元;河西乡20户58 500元;平山乡26户70 500元;小厂乡12户36 000元;大厂乡10户30 000元;九保乡7户21 000元;曩宋乡45户132 000元。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养老生活补助)支出319 560元(中央资金250 000元、省级资金69 560元),涉及人数313人,其中:独生子家庭154人,每人补助960元,共支付147 840元;独生女家庭159人,每人补助1 080元,共支付171 720元。
乡镇兑付情况:遮岛镇18人18 360元;芒东镇68人68 400元;曩宋乡44人45 000元,大厂乡26人27 480元;九保乡34人34 920元;河西乡41人42 600元;勐养镇25人25 200元;小厂乡23人22 560元;平山乡34人35 040元。
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支出215 320元(中央资金164 800元、省级资金21 900元、州级资金26 120元,县级资金2 500元),涉及人数56人,其中: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支出202 920元(中央资金162 400元,省级资金16 900元,州级资金23 620元),涉及人数52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11人,每人补助3 240元,共支付35 64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1人,每人补助4 080元,共支付167 280元);其他家庭(手术并发症)支出2 400元(中央资金),涉及人数2人,每人补助1 200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支出10 000元(省级资金5 000元、州级资金2 500元、县级资金2 500元),涉及户数2户,每户补助5 000元。
乡镇兑付情况:遮岛镇11人41 240元(含手术并发症1人和失独家庭1人);芒东镇7人28 560元;曩宋乡9人31 320元(含手术并发症1人); 大厂乡3人11 400元;九保乡9人36 800元(包含失独家庭1人);河西乡1人3 240元;勐养镇10人40 800元;小厂乡1人4 080元;平山乡5人17 880元。
⒋奖优免补
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支出2500元(省级2 000元、州级500元),涉及户数5户(大厂乡2户支出1 000元,平山乡3户支出1 500元)。
⑵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支出200 980元(省级
160 800元、州级20 090元、县级20 090元),涉及人数214人,其中:小学20人,每人每学年160元,共支付3 200元;初中43人,每人每学年260元,共支付11 180元;高中93人,每人一次性补助1 000元,共支付93 000元;大专28人,每人一次性补助1 200元,共支付33 600元;本科30人,每人一次性补助2 000元,共支付60 000元。
乡镇兑付情况:遮岛镇27人22 580元;芒东镇16人14 460元;曩宋乡34人33 640元。大厂乡9人8 040元;九保乡24人23 080元;河西乡48人50 820元;勐养镇24人23 440元;小厂乡14人11 560元;平山乡18人13 360元。
5.上缴县财政国库利息4 547.42元。
㈢财政收回存量资金情况。
2017年梁河县财政局共收回梁河县卫计局少生快富及奖优免补存量资金299 000元,其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75 300元(省级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资金84 100元(中央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养老生活补助)139 600元(中央资金70 000元,省级资金69 600元)。
㈣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梁河县2017年度少生快富及奖优免补专项资金累计结余813 470元,具体情况如下:
1.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资金结余373 850元,其中:省级资金9 600元;州级资金332 400元;县级资金31 850元。
2.计划生育庭特别扶助及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并发症补助资金结余112 200元,其中:州级资金80 300元,县级资金31 900元。
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养老补助)结余120元(省级)。
⒋奖优免补。
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资金结余286 120元,其中:州级资金153 960元;县级132 160元。
⑵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结余41 180元,其中:省级资金5 220元;州级资金27 370元,县级资金8 590元。
审计结果表明,梁河县卫计局能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并设专户核算少生快富、奖励扶助制度、奖优免补等专项资金。财务收支基本真实,项目资金能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少生快富及奖优免补专项资金现象。
二、审计建议
梁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1条建议:梁河县卫计局应减少年初项目资金预算安排,逐年化解累计结余资金,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