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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县级预算28个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浏览量:13934   作者:  日期:2019/12/19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梁河县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的要求,梁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5月至9月对县级预算28个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合理。

县妇联、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存在无公务用车而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的问题;县疾控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不合理。

审计建议:加强学习预算编制相关规定,杜绝错编预算、不合理编制预算的情况再次发生。

二、预算资金拨付方面存在的问题

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拨资金账户金额12.72万元。

县人大办、县自然资源公安局、芒东镇人民政府、县植保植检站4个单位存在将财政性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拨资金账户。                                                     

 处理情况:责成上述4个单位及时纠正各种违规、不规范的转款行为,减少预支资金;杜绝预算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转其他账户等各种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

审计建议: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梁河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

三、基本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三公经费”方面。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超预算。

    经调查发现,县委办、县政协办、县委老干部局、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协、芒东镇人民政府、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县种子管理站、县植保植检站、县茶叶技术推广站11个单位存在“三公经费”超预算的问题。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不减反增。

经调查发现,县政协办、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协、芒东镇人民政府、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县植保植检站、县茶叶技术推广站、县第一中学8个单位存在“三公经费”不减反增的问题。

(二)会议费支出方面。

经调查发现,县委统战部会议费超预算且不减反增;县自然资源局、县第一中学会议费不减反增;县委老干部局、遮岛中心小学会议费超预算。

处理情况:责成上述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及会议费,杜绝超预算及不减反增的问题再次发生。

审计建议:今后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三)差旅费支出方面。

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统计局4各单位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金额合计0.14万元。

处理情况:责成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统计局追回多报销的差旅费0.14万元。

审计建议:严格按照《梁河县县级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差旅费报销。

整改情况:已追回多报销的差旅费0.14万元,并进行了自查。

(四)固定资产支出方面。

1.县政府办固定资产采购未办理采购程序8.51万元。

处理情况:责成县政府办今后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固定资产采购审批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遮岛中心小学应入未入固定资产3.20万元。

处理情况:责成遮岛中心小学对应入未入的固定资产 3.20万元进行账务处理,对本年度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县审计局。

审计建议:加强固定资产采购审批手续管理以及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整改情况:已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五)无预算支出。

经审计调查,县委老干部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协、县疾控中心、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县茶叶技术推广站6个单位存在无预算支出金额合计19.98万元。

处理情况:责成1.上述6个单位今后应将各项支出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2.县委老干部局追回出借的3万元资金。

审计建议: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并严格按照预算支出。

整改情况:县委老干部局已追回出借的3万元资金。

(六)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费。

县水产站违规发放值班费9.02万元。

处理情况:责成县水产站清退收回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9.02万元上缴县财政。

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9.02万元已清退收回并上缴县财政。

四、非税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非税收入列入其他应付款核算0.35万元。

县委宣传部、县交警大队、县妇联、县纪委监委4个单位非税收入列入其他应付款核算金额合计0.35万元

(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6.98万元。

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团县委、县科协、县疾控中心、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植保植检站、县茶叶技术推广站、县第一中学9个单位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6.98万元。

处理情况:责成上述单位1.将非税收入纳入应缴财政款或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工会账户利息无需上缴财政,县纪委监委对0.003万元工会账户利息进行调账处理;3. 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6.98万元及时上缴县财政。

审计建议:加强《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财政专户和全县预算单位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会计核算的通知》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整改情况:已整改,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66.98万元已上缴县财政。

(三)非税收入存在的其他问题。

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坐收坐支鱼苗款,鱼苗款余额6.28万元。

审计处理处罚情况:责成县水产站将非税收入结余资金6.28万元上缴县财政。

审计建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整改情况:已整改。县水产站已将非税收入结余资金6.28万元上缴县财政。

五、往来款项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列入往来款核算141.54万元。

县委办、县委统战部、县科协、县残联、芒东镇人民政府、县种子管理站、县幼儿园、县第一中学、遮岛中心小学9个单位存在应列收入而列往来款核算金额合计141.54万元。

(二)往来款列入其他收入核算133.33万元。

团县委、县统计局、芒东镇人民政府、县植保植检站、县茶叶技术推广站5个单位存在应列往来款而列其他收入核算金额133.33万元。

处理情况:责成1.上述相关单位对“其他收入”和“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清理,杜绝错列收入或往来款的情况再次发生;2.对错列往来款或其他收入的资金余额258.2万元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调账处理。

审计建议:加强《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规的学习,正确区分其他收入与往来款的概念。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进行账务调整。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不及时清理2929.48万元。

经调查发现,县政府办、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警大队、县科协、芒东镇人民政府、县疾控中心、县种子管理站、县第一中学、遮岛中心小学11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不及时清理2929.48万元。

处理情况:责成上述11个单位及时清理往来款,不得长期挂账。

审计建议:及时清理往来款,手续齐全的及时报账。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六、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账表不符。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残联6个单位存在账表不符的问题。

处理情况:责成上述6个单位严格执行《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今后杜绝账表不符的现象再次发生。

审计建议:加强学习《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到账表相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应关注事项

芒东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结余46.68万万元。

项目已完工,建议芒东镇与项目资金下拨单位协调,将结余资金归还原渠道。

整改情况:已整改。46.68万万元已归还资金原渠道。

 

 

                梁河县审计局

                    2019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梁河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