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德宏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21日至2019年6月30日,对梁河县弄另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梁河县弄另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位于云南省西部的德宏州龙江-瑞丽江中段的梁河县勐养镇弄另村以东5km的干流上,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工程由总干渠、左干渠、右干渠组成,输水线路总长26.89km。工程设计灌溉面积3.11万亩(新增2.23万亩、改善0.88万亩),工程设计供水量为1638.60万m3。梁河县弄另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5551.74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完成投资6330.97万元。项目于2017年2月18日开工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的前期工作履行了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方面也执行了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梁河县弄另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管理局进行了整改。
(一)勘察设计未执行招投标程序。
整改情况:针对该项问题已形成事实,无法整改完成。梁河县弄另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管理局将以此为鉴,在经后的工作中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认真履行招投标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工程建设进度滞后。
由于工程项目涉及征地拆迁、林地使用审批、电站业主方协调补偿的问题,以及未及时提供设计施工图等原因导致工程建设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为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梁河县弄另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参建各方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工程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确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在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施工进度。
(三)没有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梁河县弄另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管理局已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