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申请病残儿鉴定程序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需要办理手续主要有:
1、申请病残儿鉴定的夫妻原则上应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簿和有关病史资料。
2、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并在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3、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20个工作日内报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4、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审查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报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情况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鉴定。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