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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居民身份证应当怎么办?

浏览量:1208   作者:  日期:2010/1/4

    问:遗失居民身份证应当怎么办?

  答: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身份证或者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已办理快证的除外)。

公民补领新证或补领居民身份证快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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