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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办事指南

浏览量:1127   作者:  日期:2010/1/4

一、社会救助的原则

1、政府保障与社会救助相结合

2、救济和救急相结合

3、资金保障与物品捐助相结合

4、社会救助与社区服务相结合

二、救助对象分四类

第一类、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

第二类、特定困难救助对象。孤儿、孤老等民政救济对象,无业重残人员

第三类、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特殊贫困家庭、患大病、重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的贫困家庭

第四类、政府规定的其他救助对象:精简退职老职工、老共产党员、起义投诚人员、宽释人员中的贫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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