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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三期”内合同到期怎么办

浏览量:774   作者:  日期:2010/1/4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 309号第34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来源: 德宏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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