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规范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9月6日,梁河纪委监察局为进一步促进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印发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纪检干部理论业务学习制度、议事规则制度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监察室工作职责等8项制度职责,规范了乡镇纪委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对乡镇纪委自身建设、案件查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调研、监督检查与纠风治乱等七项指标进行量化考核,按照规定,对优秀乡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基本合格乡镇进行限期整改,对不合格乡镇纪委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建议县委进行组织调整。(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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