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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浏览量:4689   作者:  日期:2015/5/11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省州属驻梁河各单位、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发(201584号文件要求,2015年缴费基数已确定,申报办理时间为2015512日至1020日,请中央省州属驻梁河各单位、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接此通知后,到医保中心办理申报及缴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后果自负。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511

 


文章来源:政务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