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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3511   作者:  日期:2017/10/24
 

梁河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结算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全县防灾、抗灾、救灾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承办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收养登记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和救助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8人、年未实有11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年未实有7人;事业编制15人、军休所事业编制2人(省级下拨工资)、年未实有17人;退休人员15人、军休所离休1人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事业人员调出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思路和民政年初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总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保障基本民生和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推动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结转22479525.45元,其中基本收入结转19067525.45元;项目结转3412000元。因财政调减存量资金基本收入3782057.3元;项目收入2550000元,合计收回存量资金6332057.3元。2015年结算结转资金调整后基本结转是15286468.15元;项目结转是862000元,合计16148468.15元。2016年基本收入为23125661.01元,项目收入1907600元,合计收入为25032361.01元。支出为27440959.48元元,历年结转13738869.68元。与上年对比收入下降14%。支出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项目同比减少44%。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与上年同期对比收入下降14%,支出下降4%。福彩公益金项目下降44%。但各项工作均得到较好开展。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在收入支出中我们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开支原则,力求以最小的支出、办最多的事,因工资调整及退休人员死亡追加预算619459.52元,上级下拨资金15113336.6元,其他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收入为25032361.01元,支出为274409589.48元。年未结转13738869.68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0479224.68元。其他应收款4608511.4元。其他应付款5122257.43元。                                         

1)一般公共服务本年收入为21600元,占收入总数的0.09%;支出为21600元,占支出总数的0.01%。

2)其他司法支出上年结转33100元,本年收入151000元,占收入总数的0.6%;政发委未开展工作;年未结转为184100元;占结转总数的1.34%。

3)行政运行本年收入2522868元,占收入的10.08%。支出2522968元,占支出的9.19%。

民政管理事务上年结转资金476477.1元。支出452656.8元,占总支出的1.65%;年未结转23820.3元,占结转总数的0.09%。

老龄事务上年结转540449.38元,本年收入1961200元,占收入总数7.83的%,支出2206881元,占支出的8.04%。年未结转294768.38元,占结转总数的2.15%。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上年结转156598元,本年收入123400元,占收入总数的0.49%,支出56571元,占支出总数0.21%。年未结转223427元,占结转总数的1.63%。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上年结转70095.23元,本年收入49000元,占收入总数的%,支出27301元,占支出总数的%,年未结转91794.23元,占结转总数的0.67%。

其他民政管理事业本年收入340000元,占总收入的1.36%,支出340000元,占总支出的1.24%。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本年收入14179.05元,占总收入的0.06%,支出14179.05元,占总支出的0.05%。

1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本年收入1058007.365元占总收入的4.23%,支出1058007.36元占支出的3.9%。

11)死亡抚恤上年结转 137071.02元,本年、收入为565868元,占总收入的2.26%;支出563945.3元元,占总支出的2.06%;年未结转 138993.72元,占结余总数的1.01%。

12)伤残抚恤上年结转1322451元,本年收入832600元,占收入总的3.33%,支出494771元,占支出总的1.8%,年未结转1660280元,占对转总数的12%。

1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上年结转2310106.43元,本年收入2281100元,占总收入的9.1%,支出2676572.5元,占总支出的9.75%,年未结转1914633.93元,占结转总数的13.94%。

1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本年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7.99%,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7.29%。

15)义务兵优待金本年收入830760元,占总收入的3.32%,支出814935元,占总支出的2.97%,年未结转15824元,占结转总数的0.12%。

15)其他优抚上年结转607468.2元,本年收入2101200元,占总收入的8.39%,支出1970970元,占总支出的7.18%,年未结转 737698.2元,占总结转的5.33%。

16)退役士兵安置上年结转81612元,本年收入158000元,占总收入的0.63%,支出239612元,占总支出的0.87%。

17)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上年结转390225.19元,本年收入363236.6元,占总收入的%,支出416181.87元,占支出总数的%,年未结转 337279.92元,占结转总数的2.45%。

18)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要构本年收入30000元,占总收入的0.12%,支出30000元,占总支出的0.11%。

19)退役士兵管理教育上年结转101450元,本年支出101450元,占总支出的0.37%。

20)其他退役安置支出上年结转80000元,本年支出80000元,占总支出的0.29%。

21)儿童福利上年结转84699.78元,本年收入631700元,占总收入的2.52%;支出646587.02元,占总支出的2.36%;年未结转69812.76元,占总结余的0.51%。

22)老年福利本年收入144000元,占总收入的0.58%,支出144000元,占总支出的0.52%。

23)殡葬上年结转80906.02元,本年支出80906.02元,占支出总数的0.29%。

24)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上年结转2172405.39元,本年收入27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79%;支出2259543.48元,占总支出的8.23%;年未结转2612861.91元,占总结转的19.02%。

25)地方自然灾害上年结转544426.37元,本年收入200000元,占收入总数的0.8%,支出57023.95元,占支出总的0.21%,年未结转687402.42元,占总结转的5%。

26)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本年收入218000元,占总收入的0.87%,支出218000元,占总支出的0.79%。

27)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本年收入20000元,占总收入的0.08%,支出20000元,占总支出的0.07%。

28)临时救助收入工作经费20000元元,占总收入的0.08%;支出20000元,占总支出的0.07%。

 29)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上年结转 261232.2元,本年收入210000元,占总收入的0.84%,支出211266.78元,占总支出的0.77%,年未结转 259965.42元,占结转总的1.89%。

特困人员供养本年收入2023200元,占总收入的8.08%;支出2023200元,占总支出的7.37%。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上年结转9440元,本年收入73900元,占总收入的0.3%,支出73920元,占总支出的0.27%,年未结转9420元,占总结转的0.07%。

优抚医疗补助上年结转940586.28元,本年收入313100元,占总收入的1.25%,支出124598.28元,占总支出的0.45%,年未结转1129088元,占总结转的8.22%。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费本年收入20000元,占总收入的0.08%。本年未下拨使用。年未结转20000元,占结转总数的0.15%。

防汛经费上年结转300000元,占总收入的1%;因财政调账后未下拨使用,年未结转300000元,占总结余的1.3%。

地震应急救援上年结转245000元,本年收入50000元,占总收入的0.2%,支295000元,占支出总数的1.08%

36)住房公积金收入209842,占总收入的0.84%;支出209842元,占总支出的0.76%。

37)彩票公益金上年结转2623366.03元,本年收入1906700元,占总收入的7.62%;支出2405680元,占总支出的8.77%;年未结转 2124386.03元,占总结转的15.46%。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33693.5元,比上年同期支出下降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038.7元,比上年同期支出上升28%,上升的原因是州军休干部管理所划拨一辆桑塔纳轿车给我局,因该车进行维修产生较大费用。严格出差纪律,本年无因公出国费用。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6年会议费开支3296元,与上年同期支出减少40%。

4.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是财政拨款不及时,很多工作时效性得不到保障,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进度,出现本年度无法完成工作资金兑付现象。特别是项目资金,工程完工后,财政下拨资金不到位,年终又按存量资金收回。预算执行存在不实的现象。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我局资金60%是上级下拨,但往往是有指标,无落实,2016年财政收回存量资金6332057.3元。

2.2016年12月止财政未下拨我局历年经费10479224.68元。

3.在2016年年未结转的13738869.68元中,财政欠拨资金占76%。乡镇未报支出占24%。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单位资产31022445.91元,其中银行存款3773391.03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0479224.68元,其他应收款4608511.4元,固定资产12161318.8元,其他应付款5122257.43元,财政拨款结转13738869.68元。与上年同期比下降15%。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局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收支分离,对非税收入的上缴做到及时,决算组织及时、编报实事求是、认真审核,反复核对。

            

   [附件: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民政局]



 梁河县民政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