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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梁河县委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梁河县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共青团梁河县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共青团梁河县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 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3. 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共青团梁河县委内设1个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协调、承办团县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团县委各类会议的会务、秘书工作;负责文电、文书处理;文件档案的管理、信息综合分析和编发简报;负责机关财务、行政事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2、负责梁河县共青团组织、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共青团组织、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分析各级团组织中青年团员的思想状况,根据县委要求和青年实际,提出各个时期进行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实施办法;知道团的各方面工作,组织青少年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抓好全县团组织的队伍建设。
3、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少年儿童的思想品德教育,协调和配合社会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反应状况、制定政策;负责少先队宣传工作,处理全县少年工委的日常事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县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县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 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县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4. 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5. 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
6. 负责全县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7. 指导和帮助县青联、县志愿者项目办、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8. 负责团县委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9.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省委、团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6.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5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53万元(本级财力156.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列“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5.07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支出、一般公用经费及工会及福利费等支出;“201-2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支出43.55万元,主要反映志愿者生活补助支出、村级团支部书记工作待遇、一般工作经费支出、“大团委”建设经费等支出;“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63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8.78万元,主要反映人员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村级团支部书记工作待遇、青少年救助经费等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共青团梁河县委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156.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共青团梁河县委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56.5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4.18万元;办公费、手续费、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万元;退休费、村级团支部书记工作待遇、志愿者生活补助、青少年救助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2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2.25万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志愿者减少,工资支出相对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共青团梁河县委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预算不变。
(三)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共青团梁河县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0万元;与上年一样。
八、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共青团梁河县委2019年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经费绩效目标是:履行四项基本职能,努力实现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目标;少先队梁河县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是: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切实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困难青少年群体救助经费绩效目标是:动员和带领各组群众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团结引导青年投身科学发展的实践不断深入,服务群众和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水平不断提高,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成效不断提升;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组织机制、工作方式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年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团县委活动经费绩效目标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创新发展,议大事、干本行、抓载体、求实效,紧紧把全县广大青年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梁河做出新贡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23万元,其中:办公费1.03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37万元,差旅费0.4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2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1.5万元,减少原因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共青团梁河县委
2019年2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7120011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