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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对梁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7334   作者:  日期:2021/7/8


杨学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洒云师养殖专业合作社土地调规”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洒云师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是云南师范大学挂钩帮扶洒坞村的产业帮扶项目。目前发展圈舍906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经查,该养殖专业合作社圈舍所属地块和周边地块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按现行的方针政策,暂不能调规。

我局将争取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三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划定时,充分考虑该村的发展需求,尽量将该合作社项目用地调出“三线”控制区,并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


2021520

文章来源:梁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