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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浏览量:13550   作者:  日期:2022/3/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现将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县长  何胜富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

常务副县长  杨忠承  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字经济、统计、外事、投资促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生态环保、机关事务、防震减灾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外事)、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接待办)、县防震减灾局。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联系县纪委县监委、国家统计局梁河调查队、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梁河供电局、梁河邮政分公司,保险系统各单位、建梁公司、海关业务等。

副县长(挂职)  陈元邦  协助县长工作,具体负责协调云南师范大学对口支援教育体育、科协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县委党校、县老体协、县关工委、团县委、县科学技术协会等。

副县长(挂职)  印  剑  协助县长工作,具体负责协调上海市青浦区对口支援工作。协助杨忠承常务副县长负责全县投资促进等工作

副县长(挂职)  韩晓光  协助县长工作,具体负责协调中色集团对口支援工作。协助县长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协助杨忠承常务副县长负责全县投资促进等工作,协助龚帮仙副县长负责创卫工作。

副县长  陈绍林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农业区划、农田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水利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蔗糖办、县畜牧兽医局)、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利局。协助县长分管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县水文站、香料烟公司、县木材加工企业。

副县长  龚帮仙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史志、妇女儿童、红十字会老干部等工作。

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南甸宣抚司署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残联、县红十字会。

联系县委老干部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史志办、县妇联。

副县长  闫信谁  协助县长工作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民政、救助、退役军人和双拥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拆迁办、县交通运输局(腾陇和芒梁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协调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委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梁河公路分局、梁河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德交集团梁河分公司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杨新万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政法维稳、扫黑除恶、法制、信访、打私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打私办)。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武警梁河中队、梁河公安边境检查站、河西边境检查站。

副县长    瑜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财政、国企改革、金融、税务、工业经济、信息化、商贸、电子商务、科技、政务服务、供销民族团结创建等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办)、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供销社。

联系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办)、县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梁河管理部、人行梁河县支行、农行梁河县支行、梁河县农村商业银行、农发行驻梁河扶贫工作组、银河公司、鑫河公司、中国电信梁河分公司、中国移动梁河分公司、中国联通梁河分公司、县铁塔公司

党组成员  蔺以尧  协助县长、陈绍林副县长工作。

四级调研员  余文龙  协助县长、闫信谁副县长工作

县政府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具体分工协作关系为:杨忠承——  瑜,印  剑——陈元邦——韩晓光,陈绍林——蔺以尧,龚帮仙——杨新万,闫信谁——李  瑜——余文龙。

 [原文: 梁政发[2022]5 号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