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全力构建“县乡村协同联动监督”工作格局和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新常态下,梁河县民政局以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为主体,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基层决策公开,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健全机制 村级议事程序更规范
今年9月,县委组织部和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村级议事决策的方式、内容和程序,不断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

“‘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制度将作为村级组织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和基础工作来抓,纳入村级班子考核评价内容。”该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围绕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情况,县委组织部和民政局会在每个季度抽查20%的村民委员会议,并在全国基层政权系统上实现村(社区)“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录入情况的全程监测,进一步提升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主动公开 村级事务运行更“阳光”
“现在,我们村的村务、党务、财务公开材料除了通过村委会的公示栏公示外,还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村组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公开。”在梁河,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已经从以前的被动应付实现了到现在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的转变。
今年11月,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更加细致明确了“三务”公开事项,在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流程,保障基层党员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上,做到全事项、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除了乡镇纪委每季度组织挂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提醒,督促村务监督委员进行全程监督外,还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新媒体监督渠道,确保决策规范、公开到位、群众满意,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
画出清单 小微权力边界更清晰
早在去年3月,梁河县就已经出台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实施方案(试行),方案中明确将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财务收支计划、土地承包流转、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宅基地审批、低保审批、大额资金开支等70个事项纳入梁河县乡(镇)村组干部“小微权力”清单,通过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有序规范村级组织权力运行和村干部权力边界。

“今年,我们县民政局在征求部分村(社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班子会议研究锁定‘小微权力’中的11项常用权力,制作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图小册子500份,下发到各乡镇、各村委会。”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财务收支计划、土地承包流转、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宅基地审批、低保审批、临时救助、大额资金开支等11项事项,制作了“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确保权力“照单”运行,给“小微权力”套上“紧箍”。
强化监督 干部履责履职更“走心”
今年7月,县民政局组成“送教下乡”小分队,重点针对基层治理中“小微权力”清单中乡党委的职责和村组织的职责,对全县9个乡镇,67个村(社区)支书主任及民政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各村要将“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公示到位,认真对照流程进行决策。
在村干部管理上,县民政局严格落实村民委员会成员参选、履职、辞职承诺制度,积极指导村民自治组织按照《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开展各项工作。此外,县民政局采取定期检查、实地督导、明察暗访、走访评议等方式,加大对村级事务的督查力度。
“总体上各村能够按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办理结果得到公开。”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对各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三务公开等工作给予了肯定。在考核方面,将农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