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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3194   作者:  日期:2023/2/23


    2022年以来,梁河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云南省第一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在新阶段新起点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梁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有力。一是坚持高位统筹,梁河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时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切实以落实《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标准,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体系、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细化目标任务举措,明确“施工表”“路线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以梁河县入围云南省第一批50个示范创建候选县(市、区)为契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党政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持之以恒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坚持高标准推进,通过示范创建摸清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着力实现示范创建与深化改革的有效衔接,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2022年,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听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2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题汇报5次,向州依法治州委员会汇报创建工作进展2次,26家牵头部门和单位完成230项考核指标3000余份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同时,坚持一周一分析、一周一研判、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的工作方式,开展集中督促检查6次,印发督促检查情况反馈意见21份,查找问题42个,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短板20余个,切实推动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行政决策公信力切实提升。一是深入推进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2022年,修订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对县政府常务会议题及有关文件出具50份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反馈部门法律意见200余份。同时,在全州率先全面推行乡镇合法性审查机制,实现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体系化运行。把合法性审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制定《梁河县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加强合法性审查机构队伍建设,立足规范、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出具法律顾问审查意见书40余份。三是顺利推进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实现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件,受理11件,不予受理2件,上期结转3件,已审结12件。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组织政府领导及重点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了行政诉讼案件的旁听庭审活动4期。
   (三)持续深化改革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落实简政放权  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营商环境“红黑榜”、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发力,为梁河发展保驾护航。制定出台《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倡导绿色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有积极的作用。2022年,梁河县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9200条,依申请六类及公共服务网上可办率99.92%,全程网办率88.68%,行政许可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89.28%,一窗分类受理率97.66%,即办件率52.01%,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80.82%,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99.59%。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结事项4463件,线下办结事项26274件,“一部手办事通”累计产生查询类办件133179件,办理类办件3959件,12345热线承办案件数量822件,办结率99.41%。政务服务事项依申请六类行政职权事项进驻率提升至79.61%,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率提升至86.15%。县、乡两级县乡两级为民服务体系窗口办件数105475件,各部门自建业务平台线上办理13792件,线下37979件,产生评价数据52091条,好评率100%。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县参保人数达163078人,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支付175357人次3882.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支付815535人次12174.98万元,支付疫苗接种费用349355人次279.48万元。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要求,下发《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2022年,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投资项目116个,投资概算达368765.34万元。其中审批事项78项,投资概算147884.81万元;投资备案38项,投资概算220880.53万元,办结率100%。二是加大政务服务网络化、自助化软硬件建设,切实做到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制定《梁河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正负面清单以及梁河县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坚持负面清单外“零门槛”、收费清单之外“零收费”、对企业服务“零距离”,对侵权行为“零容忍”,画出“红线”、描出“底线”,推动形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22年,发布“管集市”“净餐馆”红黑榜13期,受理消费投诉219件。三是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提升“集成办”服务质效,推进综合受理一窗化,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中心通用综合窗口设置全覆盖,开设“跨省通办”综合服务窗口,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要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集成式、套餐式服务。“拿地即开工”等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显著增多。2022年,完成各类项目进场交易102个:其中工程建设项目54个,交易额资金42810.02万元,节约资金3119.49万元;政府采购36个,交易额资金6769.02万元,节约资金966.95万元;产权交易12个,交易额价13446.89万元,增加收入0.1万元,配合完成异地评标92个,134人次。
    (五)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一是突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多方位、多角度创设执法人员培训机制,抓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举办由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制业务骨干150余人参加的2022年度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培训班,切实将培训工作抓牢抓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证考试合格率不断提高。二是突出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把定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不定期执法监督检查二者有机结合,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不断加强。三是突出执法力量整合,积极探索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基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积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优化审批服务执法体制机制,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梁河县勐养镇作为全县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于8月17日挂牌成立全县首个乡镇综合执法队,与7个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签订委托书,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有效解决便民服务需求。四是突出制度体系完善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解决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等突出执法问题,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等问题发生。在疫情期间,持续开展“法治保障强边固防,依法防控边境疫情”督查,完整全面准确执行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因时因势不断调整加强防控措施,快速有效处置“12?03”疫情,健全完善户籍管理、交通管理、移民和出入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公证服务、诉讼服务等制度,出台便民利民新措施,优化提升服务窗口“一站式”功能。2022年,全面落实好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措施,363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免手续费降费政策,推动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
    (六)多措并举依法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配置法律服务机器人78台,在全州率先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和“乡村法治通”法律机器人全覆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3件,办理各类公证163件,解答法律咨询426人次,值班律师代写法律文书8份,律师视频会见71次,较好的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云南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立足社会和谐稳定,建立了梁河县南甸女子调解队,重新调整充实调解委员会人员,目前共有各类调委会96个,调解员1350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08人),开展调解员能力提升培训3次,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39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5件,成功305件,调解率100%,成功率100%。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6个。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共196件,同比下降34.25%。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化解,县级领导接访常态化,共有18名领导接访下访72批145人,推动化解信访案件52件。信访矛盾纠纷排查56件,纳入县级领导包案22件次,纳入州级领导包案4件次,化解34件次;化解涉疫矛盾纠纷排查2件次。三是下发《2022年梁河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建了由56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八五”普法讲师团,聘请学校法治副校长22名,培养“法律明白人”358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4户,平易村和清平村荣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新建了九保李根源法治文化广场。推出“干部走进广播室 掌上普法进万家”普法宣传活动,已录播188期,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10余场,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12000余份。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在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上还有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学用结合不够,有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够,个别对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一般化、简单化、常规化”对待现象。
    二是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上还有差距,在推进依法行政、合法性审查方面由于法治人才的缺失,加之执业律师资源的匮乏,部分单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
    三是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还有差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不完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不够。
    四是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还有差距,宣传和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宣传工作缺乏创新意识,服务上不够精准到位。
    五是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上还有差距,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高,科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还有差距,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缺失,法制审核机构不完善等。
    三、2022年党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之始终贯穿到法治梁河和经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年内县委常委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8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5次,常态化开展县政府常务会集中学习法律法规14次。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以法治思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强链、城区扩容“三大提速工程”强力推进,在经济下行背景和疫情冲击下全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4亿元,同比增长4%左右。二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健全党领导法治梁河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1次,出台法治梁河建设重要文件9份,有力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政法工作12次,专题听取政法工作汇报6次,深入政法系统督导调研8次,现场办公3次,对重要事项、关键问题亲自跟踪问效,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出台《梁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采取“述法+质询+点评+评议”的模式在全州率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将述法工作从“纸面”搬到“台前”,为全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提供了学习和借鉴的“梁河样本”。三是始终把严格落实执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抓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带头履行全面依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四是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提条件和刚性门槛,进一步增强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在涉及县级重大决策部署时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五是支持本级人大等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顺利完成县、乡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县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全县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六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及时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组成人员,夯实法治梁河建设基础。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从严管党治警。年内调整政法队伍干部 5批次52人,切实为实干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涌现出全国优秀警察—廖昌茂、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省优秀公务员—余运清等先进典型。七是抓牢“关键少数”,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用法,推动全县党员干部筑牢法治根基。强化阵地建设,用好用活“梁河特委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以山歌普法、专家讲法、草根说法等法律宣传实现普法“零距离”。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梁河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打造学习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创新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上集中发力,切实将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进梁河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为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梁河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纲领,紧密结合梁河实际,全面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转化为建设法治梁河的强大动力、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进一步树牢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一体推进梁河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进一步加快高效法治实施体系建设。在严格执法上,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动权力、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制度全覆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全民守法上,以梁河县“八五”普法规划为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全社会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突出依法维权意识教育,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加快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培养制度,探索灵活多样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有效推进全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进一步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紧盯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完善落实风险评估研判机制,提高预测社会需求、预判社会法治、预警社会风险的准确性、及时性,严防发生跨区域、跨群体串联聚集和赴州赴省进京集访。
    (五)进一步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型网络犯罪,完善重点地区、突出问题的常态打击整治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适应疫情发展新特点,找到有效法律支撑,依法严厉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的违法犯罪,加大涉边违法犯罪惩治力度,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