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要求,梁河县气象局高度重视,积极纸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认真履行气象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努力推进气象法治工作向公正公开规范迈进。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思想上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4+X、“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全面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法治建设能力
我局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气象工作总体规划,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工作中,成立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相关科室配合,切实把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做细。组织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布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1.认真履行气象法制工作职责
我局党组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和“谁管理谁执法”意识,将气象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作为保障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依据,作为党组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将气象法治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贯穿到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中,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工作中,班子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履行职责,带头落实工作,使政府法治建设意识不断深入,融入到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中,积极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方面的会议、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学习传达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牢牢将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和八五普法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2.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气象管理职能。按照法律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动态管理《梁河县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时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职责权限范围、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工作程序、监督方式等事项并向社会公布,项目审批事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均做到于法有据。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200号),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联合执法,提高了执法效果。
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执法行为,以宣传教育为主,做到关口前移,将风险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由于监督到位,截至目前管理对象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重点推进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防静电、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业务、气象设备使用和人工影响天气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气象行政管理职责履行到位,监管全覆盖。
3.积极开展服务式气象行政执法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要求,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多次主动到施工现场监督指导,确保防雷措施得到落实,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每年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对全县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和1个旅游景点进行防雷防静电安全大检查,督促相关企业提高认识,加强日常维护和巡查,完善应急方案。在检查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4.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根据县普法办《关于提交2022年“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的通知》(便签 NO.02号)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八五”普法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气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律法规等重要内容,并作为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题学习,不断提高职工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学习各类专业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进行科普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法制建设责任感和使命感
工作中,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深远意义和重要作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进行了学习,明确主要领导担负的职责和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工作努力方向,为履职尽责打下坚实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法制建设工作
工作中组织制订了《梁河县气象局党组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和支部工作计划,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党组和党员学习重要内容,制订了《梁河县气象局2022年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和《梁河县气象局2022年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切实发挥党组履行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多次对法治创建工作进行安排,推动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推动气象法制管理工作新局面
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地方气象事业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有力保障了地方气象事业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深化“放管服”工作,在畅通办事渠道,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保姆式气象行政执法,每年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要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对全县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和1个旅游景点进行防雷防静电安全大检查,主动到施工现场监督指导,确保防雷措施得到落实,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使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赢得监管企业的肯定和支持。
(四)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结合部门实际,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明确执法操作流程,规范执法档案管理,对气象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和公示,制订公布气象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等制度,开展全州气象行政执法案例经验交流,切实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200号),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过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理论水平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气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律法规等学习作为干部职工普法重要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题学习,不断提高职工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气象局〈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过程中,按要求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
三、工作成效及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通过努力,我局气象法治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气象依法行政和“放管服”理念不断得到深化,为气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气象防灾减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党组履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差距,工作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现象,工作还存在机制体制不完善等问题。
2.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偏低。由于基层气象人员编制少,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参与行政执法的同志均为兼职,加之学习培训不够,履职能力和水平明显不足。
3.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不到位。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加之人员和经费紧张,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力度不大,一定程度影响了气象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
4.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监督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机制还不完善,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水平不高。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整改提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党组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确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来,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推央、省、州、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上动部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2.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知识,切实解决好能力不足,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细等问题,努力探索出符合气象法治建设的工作方法。
3.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好普法宣传,通过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不断提高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科普知识普及率。
4.大力倡导气象精神和气象服务文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政务服务互联网+,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