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梁河县投资促进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梁河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部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的发展,围绕招商引资工作实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干部职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县、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理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开展职工例会前学法和专题会议学法等,营造了尊法崇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交流研讨,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普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的法治实践。结合法治梁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面向服务对象和挂钩村群众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常态化。
3.在普法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突出出来,充分发挥好基层普法阵地作用,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公民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明确普法宣传重点,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
1.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加强干部职工、挂钩村群众的宪法宣传教育,共同推进常态化宪法宣传的开展。
2.推进民法典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一是结合民法典的施行,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二是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主动参与到反有组织犯罪的斗争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倡导干部职工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工作,利用到挂钩村开展工作的时间,利用通俗易懂的图文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让普通百姓能够更容易地看懂、领会。并组织开展相关知识测试7份。
3.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利用到挂钩村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契机,围绕疫情防控、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同行活动,抓住敏感节点加大释法力度,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疫情防治、公共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切实维护边疆地区经济社会稳定。
4.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今年共召开党员大会13次,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与法治建设渗透融合,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深入宣传《德宏州鼓励投资政策汇编》及《外商投资法规政策》。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有关投资政策要求,多措并举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政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广泛宣传《德宏州鼓励投资政策》,在“梁河招商”公众号推送《投资政策》解读文章,营造《投资政策》学习常态化的良好氛围。将鼓励投资政策宣传渗透到招商引资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答疑、微信工作群交流、当面解答等方式对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解答,切实提高各单位人员招商引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6.深化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利用到挂钩村入户,走访,召开群众会等形式,重点针对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乡村振兴、婚姻家庭、健康卫生、控辍保学、信访维权、反赌反毒防艾、滥捕滥食野生动物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式、点餐式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法治素养,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7.认真贯彻上级“强边固防”会议精神,发放宣传册,结合打击整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重点抓好国家安全、民族团结、边境管控、反恐反邪、反走私反电诈、反黄赌毒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氛围。
8.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宣传。召开例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突出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普法宣传,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政策法规教育,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增长
1.优化完善投资要素保障。针对招商服务,出台《梁河县营商环境提升十条措施》《梁河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扶持政策(试行)》等政策性文件,对项目用地扶持政策、财税政策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对大项目、好项目的吸引力。
2.围绕本地优势资源和优质产业,梳理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文化旅游、高原特色农业产品、特色小镇综合开展等包装了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3.不断增进与企业沟通交流,融洽政企关系,在多方位地提供服务和政策咨询的同时,全面了解了企业的发展需求,为更好的“服务于企”作出铺垫,也为促进梁河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积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4.实行重大项目挂图作战。项目牵头部门切实做好项目预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项目会审,修改完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项目签约后,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投资业主需求,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投产见效。在招商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招商,依法办事,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解决项目引进、落地和建设中的各项问题。把依法治县和正风肃纪,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严格落实招商引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招商引资工作过程中人人守法,公平公开。
(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在受理建议中,主动与人大代表联系,及时沟通建议办理信息,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咨询安乐村水井卡原老寨子的土地、林地性质,并积极主动与代表通过电话征询、上门面询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代表的真实想法,找准问题的实质和关键,研究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结果,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人员法律专业化水平不高。缺乏相关的法律专业背景和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在研究和处理具体涉法事务时,往往难以有效适应工作任务的要求,需要专业法律顾问把关,在加大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专业化水平方面有差距。
(二)普法方式有待创新。由于业务工作繁忙,加之单位人员少,陪同客商洽谈项目的时间比较多,集中学法时间安排不太合理,对法治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还存在死角。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紧密联系招商引资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建设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强化监督,增加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认真贯彻相关法律要求并加强对投资促进人员的监督,增强对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感。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突出“法治”主题,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利用干部职工例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全方位、多形式开展依法治县宣传工作,做到全局各股室、工业园区、投资企业全覆盖,努力突出特色、打造亮点。
(四)强化精准招商,做好要素保障。鼓励招商引资企业积极引进合作伙伴和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延伸产业链。加强与各产业链专班的协同配合,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大用地用林指标、用能指标、环境容量指标等要素的统筹协调力度,破除制约重大项目落地难的瓶颈。
梁河县投资促进局
2022年11月1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