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曩宋乡第一中心公益公墓道路硬化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10月出台实施,《方案》中包括: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明确要求各县市要结合划定火葬区的执行时间,按照生态化、园林化墓区和节地生态葬式要求,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墓建设。居住分散的村委会,可考虑建自然村公益性公墓;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可根据需求规划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规划,国土资源、林业部门逐级审核,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时,加强国家规定可土葬的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殡葬需求。乡、村级公墓没有建成前要划定区域或指定地点集中安葬,全力遏制散埋乱葬。公墓一定要突出公益性,各县市可采取政府控股、民间投资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乡、村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7〕291号)明确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筹集,不得向村民摊派。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给予适当补助”。近年来,省州县对殡葬基地设施建设已给予适当的补助,曩宋乡第一中心公益性公墓已补助了公墓建设资金34万元,建设公墓已达到安葬条件。由于进入公墓道路为原有机耕路,扩建路面需协调道路两旁用地,目前,协调工作难于开展,只能纳入规划范围。
下步将继续协调扩建用地,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给予补助,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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