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德宏州地方性立法设立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和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5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梁河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增强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能力,再次要求做好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通过明确乡镇权责、捋清乡镇与县直部门职责边界,真正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进一步夯实我县基层治理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激发乡镇发展活力,从制度上保证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在梁河落地见效,是着力提升梁河县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任务和重要抓手。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乡镇权责清单
省政府《决定》明确各地要根据《两个目录》,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精准编制乡镇权责清单,乡镇权责清单由法定职权和赋权事项两大部分构成。法定职权又由基本目录明确的82项职权事项以及德宏州地方立法明确的15项职权事项组成,各乡镇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将《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和《德宏州地方性立法设立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明确的法定职权共101项列入清单,严禁擅自减少职权事项,做到全纳入、不遗漏。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梁河县坚持因地制宜,加强调研分析,综合考量乡镇的规模、区位、发展状况、产业特点、工作基础等差异,科学评估乡镇承接能力和部门实际情况,提出部分需统一赋权事项共43项,并编制形成《梁河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
(二)为乡镇依法履职赋能。一是乡镇职责明确后,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明确制度流程,根据规范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乡镇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编制办事指南、业务手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为乡镇正确行使权责提供制度保障,推动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公正用权。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牵好头,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抓好权责事项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乡镇工作人员,让他们熟悉各项行政职权事项运行的流程、标准、时限等要求,掌握行政职权事项运行有关的业务知识和网络操作技术,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三是建强执法队伍,县委编办要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推动实体化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按照每个乡镇执法队伍不低于5名编制的要求配备编制,确保下放的有关行政处罚权有队伍承接,力量配备合理。
(三)适时对乡镇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在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后要严格依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司法局要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适时对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优化相关赋权事项。一是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司法局要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定期深入乡镇一线,经常性的了解和掌握相关行政职权履行是否顺畅,相关赋权的行权频率及是否符合实际需要等情况,在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监督和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帮助乡镇研究解决权责清单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适时开展权责清单运行评估。县直有关部门根据乡镇权责清单的运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评估,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的住、管得好。评估中发现的有关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省州县进行及时的研究,对乡镇履职中出现的个性问题要结合实际进行调整纠正。三是及时动态调整赋权事项,要把有关事项的赋权情况作为监督乡镇权责清单运行的重点。要加强有关赋权事项运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基层“点菜”、县级赋权、可退可换、及时调整的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对乡镇接不住、管不好、用不着的赋权事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牵头研究,充分听取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的意见,及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不能赋权后只放不管、一放了之,更不能出现甩锅式放权。
(四)建立健全乡镇依法履职的长效机制。乡镇权责清单公布后就是乡镇履职的基本依据,乡镇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要严格执行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不能擅自变更权责事项,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所有行政职权进清单,清单之外无行政权力,进入乡镇权责清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要通过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县乡两级的职责边界,把乡镇的权和责通过县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下来,避免部分县级部门把自己应承担的有关职责借赋权一股脑的全部丢给乡镇,动辄就用属地责任来捆绑乡镇,导致新的权责不清。二是建立健全职责准入制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牵头建立健全符合各地实际的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今后,凡是不经省州县政府授权任务地方不得将本该由上级部门履行的行政职权交由乡镇行使,不得越权增加乡镇权责事项。三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县级部门与乡镇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相关政策、信息、数据等各类资源协同共享。真正实现“条条围着块块转,一针带动千条线”,确保乡镇主体作用发挥落实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好有关责任。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工作的领导,负责总体统筹的责任;明确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权责清单编制、动态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抓好权责清单组织实施的责任;明确乡镇作为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的责任;严格按照分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涉及部门多,非常繁琐,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部门间分工协作,强化协调联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主动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工作中不能相互推诿、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工作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分析调度、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后续工作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由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下放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进行工作移交和总结,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正式确定赋权事项的移交时间、办理移交手续,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
[附件: 附件1:梁河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
[附件: 附件1:梁河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https://www.dhlh.gov.cn/Web/_F0_0_5J73DVNHC2B187E4D5714416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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