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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关于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政策解读

浏览量:7977   作者:  日期:2023/9/28

梁河县人民政府印发《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梁政办发〔20236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了解相关内容,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有关精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0236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公布了《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明确全省各乡镇法定职权82项、可赋予乡镇(街部分县级行政职权142项,要求各地于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我县530日召开了全县乡镇赋权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全县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作出具体安排。

二、制定依据

梁河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和中央有关改革工作部署,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和全省乡镇(街道)赋权改革业务培训会议要求,结合全县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和赋权工作调研情况,对照《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德宏州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梳理形成了《梁河县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选取事项43项。经征求12个县直有关单位、9个乡镇四次意见建议后,形成了《通知》,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三、目的意义

《通知》是明确乡镇基本职权、向乡镇赋权扩能,科学界定乡镇权责边界,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乡镇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公布了《梁河县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并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抓好对《梁河县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及乡镇赋权工作的落实。《梁河县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是在各部门及其乡镇深入调研分析、科学评估自身承接能力的基础上,经过充分沟通对接和征求意见建议,在省级行政赋权指导目录中选取出全县所有乡镇可以承接、部门愿意赋权的事项组成的统一目录,共计赋权43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40项、行政给付1项。涉及自然资源、教育体育、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交通运输、水利局、消防救援、应急救援8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的赋权方式为委托、行政处罚的赋权方式为下放。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履职尽责,按照有关要求,统筹抓好《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指导目录》的落实落地。

(二)提高站位,强化保障。进一步明确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培训、移交等工作时间节点,确保赋权工作按时完成。

(三)按需赋权,精准编制。今后,按照乡镇普遍需求、管理迫切需要、承接条件成熟的原则,按照一乡镇一清单的要求赋权,做到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分阶段精准科学赋权。

(四)强化培训,高效承接。要求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对照各赋权事项,按照先培训再下放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赋权事项业务培训,确保赋权事项有效承接。对赋权施行一段时间仍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及时调整,确保事项有效承接、高效办理。

(五)强化指导,加强评估。要求县直相关部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法定事项、赋权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和督导,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六)强化赋权,做好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严防监管缺位;要做好日常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做到放权不放责


原文链接:https://www.dhlh.gov.cn/Web/_F0_0_5J737ZH14F87489CE0FB46769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