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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价格制定公告第3号

浏览量:2623   作者:  日期:2023/10/11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108日组织召开了梁河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方案听证会。通过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梳理,现将听证会基本情况及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予以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应到31人,实到30人,请假1人。其中,听证人应到3人,实到3人;听证代表应28人,实到27消费者代表应16人,实到15经营者代表应到2人,实到2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2人,实到2专家学者应到4人,实到4人;政府有关部门应4人,实到4)。听证会代表应到会28名,实到27名,符合《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

27名听证参加人针对方案共提出了8条意见建议,经认真梳理研究,1条意见建议给予采纳,7条意见建议不予采纳。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建议加强宣传力度,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采纳情况:采纳。后续将在官网、县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同时要求梁河县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强化宣传,做好服务。

2.建议三轮摩托车按半价收费;理由:持有三轮摩托的人,不是用来享受的,是用来维持生计的工具,三轮摩托体积小。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理由:为保证收费公平性,停车服务收费是按照占用停车泊位数计费。

3.首小时内建议免费,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免费时间能够适当延长一点。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理由:为充分保障停车泊位的有效使用率,让更多群众受益,在充分对比德宏州内及周边县市免费时间情况的前提下,免费时长定为30分钟相对合理。

4.建议大型节假日免费,吸引游客刺激消费。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理由:“方案”中“九、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四)政府举办大型活动时,在划出的临时停车区域内免收停放服务费”。另外,基于梁河县当前实际情况考虑,停车泊位资源紧张,如大型节假日免费,可能会出现本地车辆占据停车泊位,导致短期僵尸车阻碍外地游客车辆无车位停放。

5.建议首小时收费2元起,续时每小时1元,停24小时15元封顶,减轻群众负担,让群众得实惠。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理由:经研究认为意见建议不合理。在对比德宏州内及保山市部分县市收费情况梁河县单日最高限价20元收费标准处于相对较低水平,是比较合理的。

6.积极不间断对停车泊位旁的交通标志线进行维护;积极配合交警部门针对经常发生事故隐患的泊位进行取消整改;积极为交警部门提供事故或交通违法监控视频;积极开通群众意见收集渠道,如公众号,服务电话。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理由:此条意见建议不直接涉及此次道路停车位收费政策制定,此部分建议已转交梁河县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表示将按要求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7.我县农村客运车辆自运行以来,在县城没有车辆固定停靠站点,多年都在沿街等(候)客、下客,承担着入城办事群众和接送学生回家返校的出行保障,大部分农村客运车辆基本早出晚归,服务的大都是山区群众和学生,且随身行李多,存在就近就便上下乘车需求,并且辖区内农村客运经营者属微利运营和公益性运输保障供给性质。故建议:一是可否在群众方便乘车处设置固定的农客车辆免费停车位;二是可否考虑关于农客车辆收费适当优惠和延长停车免费时间。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理由:本次定价区域为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德宏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梁河县城区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涉及范围的停车泊位。价格主管部门征求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以初设1603个车位进行定价,设置免费车位不属于价格主管部门权限;基于公平性及可行性考虑,收费标准及免费时长是统一的标准,但考虑到不增加群众后续坐车成本,建议一是由农村客运主管的职能部门积极争取农村客运专用场地。二是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梁河队以及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给予一定程度优惠或者免费车位。

8.建议高效利用公共交通车辆专用停车位,即:每日城市公交车辆收班停运后,专用停车位可否提供停放社会其他车辆。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理由:此条意见建议不直接涉及此次道路停车位收费政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