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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办发〔2023〕20号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浏览量:4229   作者:  日期:2023/5/4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州驻梁河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梁河县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4

    (此件公开发布)



梁河县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为深入推进梁河县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我县文旅深度融合做亮葫芦丝之乡品牌,结合梁河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3815”战略和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县委一城两江三带五镇空间发展布局,深入实施五大行动,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融合发展为抓手,坚持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方向,紧抓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全省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打造全面加速等战略机遇,加快推进葫芦丝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建设、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创新、市场新主体壮大培育、对外新形象塑造与展示,打造一流的葫芦丝文化旅游胜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优势

葫芦丝是梁河县的民间文化艺术瑰宝,梁河是葫芦丝文化的发源地。2006年,梁河县被云南省政府命名为葫芦丝之乡20138月,梁河葫芦丝产品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正式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47月,梁河葫芦丝被国家商标总局授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110月,梁河县被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葫芦丝之乡,中国·梁河国际葫芦丝文化旅游节已成功举办5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梁河县在全国发展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三、发展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建成集原材料种植、创意研发设计、产品加工制作、葫芦丝文化产品交易、文化展览展示、音乐创作及教育培训、旅游线路打造为一体的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到2025年底,培育2个以上具有较大潜力的规模化文创企业,培育1个年产5万支以上葫芦丝的加工企业,1个年产10万支以上葫芦丝的龙头企业,建成2个以上规范化的葫芦丝产教融合中心,建成1个独具特色的葫芦丝文化艺术(或温泉)村镇,形成葫芦丝博物馆、产业观光园、音乐步道等有机结合的观光旅游体系,力争在“十四五”末使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产值达1.5亿元。

四、组织领导

成立梁河县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长:龚翠莲  县委书记

何胜富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赵明快  县委副书记

   长:龚帮仙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番能举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韩晓光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平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穆晓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兴伟  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由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融媒体中心遮岛镇、九保阿昌族乡、曩宋阿昌族乡、河西乡、芒东镇、勐养镇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分管文化产业的副部长及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兼任副主任,有关乡镇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工作变动的,由相应职务人员自动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重点任务

(一)鼓励原材料本地化种植

1.培育种植本地葫芦。2023年起,在县农业农村局挂牌成立梁河县葫芦种植科技示范基地,负责培育葫芦种子、推广种苗种植、打造精品特型葫芦观光等,每年所需的10万元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遵循市场规律,根据全县葫芦丝生产需求,以及葫芦工艺品加工需求,鼓励群众种植50—100亩优质葫芦,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连续3年对新种植葫芦给予500/亩的奖励,逐步实现葫芦种植本地化,并向外销售。(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广紫竹连片种植。2023年起,在县农业农村局挂牌成立梁河县紫竹种植科技示范基地,负责紫竹种植、规范化管理、连片种植观光等,探索将更多符合葫芦丝制作要求的竹子纳入示范种植、推广范围,并将每年所需的10万元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以集中连片种植和分散种植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群众种植300—400亩优质紫竹,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连续3年对新种紫竹给予600/亩奖励,逐步实现紫竹种植本地化,并向外销售。(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

3.制定行业标准。依据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准,进一步规范梁河县葫芦丝制作工艺,将七孔葫芦丝制作工艺发展成梁河特色工艺,从葫芦、紫竹选材加工、簧片使用、主副管打孔、调式规范、调音、演奏技艺、舞台表演等方面综合制定梁河行业标准,逐步形成全国葫芦丝行业标准规范。(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联、县葫芦丝协会)

4.精准划分葫芦丝档次。按照葫芦丝制作水平和工艺,将梁河葫芦丝统一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档次。初级葫芦丝制作工艺较为简单,能满足入门需求,供初学者练习使用。中级葫芦丝制作工艺较好,音质较好,能满足常规学习交流,以及较低层次的舞台演出,供葫芦丝音乐爱好者交流使用。高级葫芦丝制作工艺精良,音质好,能满足专业葫芦丝从业人员使用,供专业交流、大型活动、特定场所舞台演出等使用。特级葫芦丝为享有声望的葫芦丝艺术家制作,工艺精湛,音质完美,供录音棚录音、交响乐演奏、国家级舞台演出、国内国际特定文化交流等使用。(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联、县葫芦丝协会)

5.统一标志标识和包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用好用活葫芦丝之乡”“国家地理标志等品牌,对梁河县生产的葫芦丝标志标识和外包装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包装,按档次统一价格区间进行销售,有效避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包装杂乱,恶性竞争等行业乱象,促进梁河葫芦丝产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联、县葫芦丝协会)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6.培育龙头企业。按照培育1个年产10万支葫芦丝的龙头企业,1个年产5万支以上葫芦丝的加工企业的目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大型国企和有实力的民企投资入股,优化资产结构,培育梁河葫芦丝龙头企业。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连续3年对年产葫芦丝1万支以上或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年的资金奖励;对年产葫芦丝5万支以上或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年的资金奖励;对年产葫芦丝10万支以上或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年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

7.培育引进文创企业。按照培育2个以上具有较大潜力的规模化文创企业的目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县内企业培育力度,从葫芦工艺品、紫竹工艺品、葫芦丝文创产品等多方面发力,积极引进技术人才,不断延伸产业链,将梁河打造成葫芦丝系列文创产品研发地、文创工艺品集散地。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连续3年对年产文创产品1万件以上,或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年的资金奖励;对年产文创产品5万件以上,或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年的资金奖励;对年产文创产品10万件以上,或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5万元/年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社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8.加大葫芦丝文化旅游开发。开发葫芦丝寻根之旅、葫芦丝观光体验2条旅游线路,将县城傈花卡芒东那勐(龚全国故居)印盒山勐养帮盖(哏德全故居)底养温泉三岔河原生态林场等作为葫芦丝寻根之旅线路,将县城傈花卡河西平易南甸伴山温泉曩宋关璋九保古镇等作为葫芦丝观光体验(文创产品体验)线路,按差异化发展原则,由县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属地乡镇对旅游节点进行打造提升。重点培育扶持一批优质旅游企业,将旅游度假、餐饮购物、葫芦丝制作体验、音乐演出等串联成线,逐步形成葫芦丝研学游、葫芦丝考级游、葫芦丝夏令营等配套旅游相结合的旅游产业体系。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旅游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对营业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旅游企业,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连续3年给予10万元/年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葫芦丝协会)

9.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借助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做好葫芦丝文化旅游产品的精准营销,政府定期举办葫芦丝、葫芦工艺品作品展,大力支持企业和个人走网络销售渠道,培育5—10名本地头部网红,引导县内企业和直播销售平台、直播销售企业合作,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建设1个功能齐全的综合直播销售基地,培养50—100人的直播销售团队,县委网信办、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定期组织网络直播销售名人到梁河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走出去实践培训不少于1次。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连续3年对县内每年网上销售葫芦丝达1万支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年的资金奖励;对每年网上销售额达5万支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年的资金奖励,网络销售奖励和年销售额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不重复奖励。(牵头单位: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加大文化传承和音乐创作力度

10.规划建设葫芦丝博物馆。依托中国有色矿业集团、上海市青浦区等定点帮扶单位力量,有效衔接《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三年规划 2023—2025年)》,规划建设中国葫芦丝文化博物馆(或艺术传播中心),建成集葫芦丝起源、文化展示、葫芦丝名人展示、葫芦丝音乐展示、葫芦丝制作体验、葫芦文创产品体验、音乐交流演奏、综合培训、网络直播销售、互动旅游、购物体验等为一体的综合博物馆。(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11.加大音乐创作扶持力度。鼓励音乐爱好者、葫芦丝专业人员、葫芦丝爱好者等前往梁河采风,创作一批葫芦丝音乐,推出一批以梁河葫芦丝为主题的歌曲,挖掘创作一批以葫芦丝文化为主题的舞台剧、音乐剧,对2023—2025年期间推出的原创性、有影响力、得到业内认可的葫芦丝音乐(创作地在梁河或以梁河为主题创作的音乐),每首作品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发表的原创性、有影响力、得到业内认可的葫芦丝音乐专辑(作品数量不少于12首),每个专辑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奖励,并申请省州文产资金进行扶持。(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文联、县葫芦丝协会)

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2.规划建设葫芦丝艺术村镇。按照“1N的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成1个独具特色的葫芦丝文化艺术(或温泉)村镇,配套其他旅游场景、设施,作为全县葫芦丝文化旅游的重要景点进行宣传推广,并在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支撑上给予政策扶持。(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规划建设葫芦丝音乐步道。依托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勐养江,在县城滨河路延长线、勐养镇帮盖村前后规划建设葫芦丝音乐步道,展示葫芦丝发展演变历程,将葫芦丝经典音乐曲谱进行展示,并配套建设户外音柱,循环播放葫芦丝音乐,营造竹林深处意境,将葫芦丝音乐步道打造成国内国际独具特色的旅游休闲步道,支撑全县大型活动开展。(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遮岛镇、勐养镇)

14.打造葫芦观光体验基地。依托定点帮扶单位力量,在河西乡平易村附近打造梁河县葫芦观光体验基地,支撑全县日常观光旅游、大型赛事举办等。(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河西乡)

加强葫芦丝文化交流合作

15.打造国际葫芦丝品牌赛事。每年固定举办中国·梁河国际葫芦丝文化旅游节,邀请国内国际葫芦丝爱好者、专家学者参与,穿插举办葫芦丝高峰论坛、葫芦丝主题游、葫芦丝音乐考级等活动,把每年50—80万元的必要活动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支撑全县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将赛事打造成国内国际最具含金量的葫芦丝品牌赛事。(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文联、县葫芦丝协会遮岛镇、勐养镇)

16.推出州内葫芦丝经典赛事。在每年寒假期间举办梁河县葫芦丝大赛,把每年20万元的活动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逐步向州内外推广,和梁河国际葫芦丝文化旅游节互补,逐步打造成德宏乃至滇西片区最具含金量的葫芦丝品牌赛事。(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文联、县葫芦丝协会)

17.加强与协会高校沟通交流。充分运用梁河县葫芦丝之乡的品牌优势,建立与云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校等高校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平台,积极对接国家省州各级文联,强化与中国葫芦丝巴乌协会、各省市葫芦丝巴乌协会(专业委员会)、省州葫芦丝巴乌协会等沟通交流,探索与友好城市缅甸八莫葫芦丝合作交流新模式,在梁河县建立葫芦丝名师工作站、葫芦丝采风基地、葫芦丝音乐创作基地、葫芦丝高校实训基地,积极争取葫芦丝音乐定点考级等。(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外事办、县文联、县葫芦丝协会)

18.加大葫芦丝宣传推广力度。拍摄制作以葫芦丝之乡为主题的宣传片、旅游片和短视频,向上争取把梁河葫芦丝纳入省州宣传片、汇报片重要内容,吸引知名人士或影视剧投资方到梁河拍摄制作主题影视剧,把每年20万元的葫芦丝宣传推广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积极与抖音、快手等平台合作,邀请网络名人宣传推介。整理挖掘葫芦丝起源传说,并制作成动漫作品,在短视频平台投放,将梁河葫芦丝、南甸宣抚司署、阿昌族文化等产品打包宣传,扩大梁河葫芦丝知名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

营造葫芦丝产业发展氛围

19.强化葫芦丝文化氛围营造。充分运用云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专业设计团队等力量,对葫芦丝之乡对外宣传标志标识、城市地标、户外广告、路灯、配套宣传产品等进行重新设计,统一外宣内宣标识,增加辨识度。从2023年起,县内公共场所建设以及政府主导的项目建设,应在规划设计阶段融入葫芦丝元素,建成后要有明显的葫芦丝标志标识和葫芦丝之乡梁河宣传内容,在全县营造葫芦丝之乡的浓厚氛围,具体方案由县住建局制定实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遮岛镇)

20.加大葫芦丝培训力度。建立梁河县葫芦丝音乐教师库,精选100名具有特长的葫芦丝从业人员、音乐教师、葫芦丝爱好者、大学生等入库,由教、文化和等部门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培训。对在县内开展葫芦丝培训的机构和个人给予政策扶持,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连续3年对每年培训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每年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每年培训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每年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每年培训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每年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社局)

21.强化葫芦丝五进推广力度。大力推进葫芦丝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五进活动。从2023年起,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针对干部职工开展葫芦丝培训不少于15个课时(每半天为1个课时),力争每名干部职工能演奏3首以上葫芦丝乐曲,全县各中小学要把葫芦丝培训纳入学生重要培训内容,各中心校、完小、一贯制学校、初高中等每个学期开展葫芦丝培训不少于16个课时。(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联、县葫芦丝协会)

22.打造葫芦丝培训示范学校。在县城精选5学校,九保阿昌族乡、曩宋阿昌族乡、河西、芒东、勐养各精选1学校,全县精选10学校作为梁河县葫芦丝进校园示范学校,由县政府挂牌推进,示范学校葫芦丝培训覆盖范围不低于师生总数的96%,组建葫芦丝教师演出队不少于20人,学生演出队不少于100人。按照建成2个以上规范化的葫芦丝产教融合中心的目标,继续推进梁河县职业高级中学葫芦丝产教融合中心建设,适时增加其他学校(企业或单位)作为产教融合中心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建设标准和扶持政策由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实施。(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23.积极申报各类品牌荣誉。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政策要求,积极申报葫芦丝之乡、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荣誉,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申报非遗传承人、凤尾竹人才、文化大师、手艺大师等荣誉,促进各级各类人才在梁河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

24.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设立梁河县人才培养基金,建立梁河县葫芦丝人才库,将制作、演奏、创作等中高端人才纳入全县重点人才库管理,大力培养本土文化艺术、手工制作等人才,在各类葫芦丝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从升学、委培等方面给予倾斜,具体扶持政策由县委组织部制定实施。(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5.加大作品版权保护力度。对葫芦丝音乐作品、摄影作品、文字作品、行业标准规范、文创产品等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由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葫芦丝协会等采取上门服务、专人指导等方式,督促个人和企业通过云南版权网(https://www.ynbq.gov.cn/)进行作品登记,指导版权拥有方、受益方对侵权、盗版行为进行维权,通过保护原创作品,促进葫芦丝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联、县葫芦丝协会)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26.充分发挥葫芦丝协会作用。进一步建强梁河县葫芦丝协会,归口县委宣传部(县文联)主管,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业务指导。协会要充分发挥在行业标准制定、葫芦丝文化传承交流、葫芦丝音乐创作、葫芦丝大赛组织、葫芦丝日常培训、葫芦丝考级、葫芦丝销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吸引葫芦丝名家为梁河葫芦丝发展建言献策,支撑全县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县文联;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葫芦丝协会)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对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各有关部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是任务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据本行动计划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将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压茬推进、滚动实施,要主动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充分研究挖掘本行业本系统扶持政策,利用政策叠加效应,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大抓产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强化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开展季度动态监测、半年定期评估、年度考核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挂图作战,制定出台《梁河县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清单》《梁河县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成果清单》,细化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加强协调推动和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典型引路。要深入挖掘试验典型和示范标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核心部门和行业领头人到沿海地区和省内葫芦丝产业发展较好的地州进行考察学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定期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宣传推广、现场交流、活动举办等,助推我县葫芦丝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