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中央新一轮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部署,推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一体推进法治梁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规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梁河县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布局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依法治理的全面领导,调整充实梁河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各站所股室工作职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格局。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班子集中研究、民主集中制,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机构和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6次,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3份。三是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对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制定和改善相应的工作措施,全面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一是通过党组会议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活动围绕水法规、节约用水、禁毒知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等,悬挂横幅2条、发放《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读本300份、《节约用水 打击非法采砂》宣传手册500份、发放印有“节约用水,人人有责”袋子及围裙750个。三是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恐怖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等相关知识。四是组织开展了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我局驻村干部配合梁河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在挂钩村勐养镇芒蚌村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农村宣讲活动,通过普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参加人员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电信诈骗等内容,用法治案例为大家诠释了民法典涉及的方方面面。并向与会人员发放宣传资料85份。五是对国家安全、营商环境、禁毒等工作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到挂钩村勐养镇芒蚌村开展普法宣传服务活动4次,制作了普法宣传口袋书3个,利用本单位政府网站转载“以案释法”案例6个。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简政放权推进减证便民
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实际办件情况,简化办事流程和审批流转环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10项审批服务项目均在大厅接件办理,实现线下“一窗通办”。窗口放有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方便办事群众查看和咨询。行政许可的申请及审批均已实现全程网办,达到“最多跑一次”的办理深度,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件。同时注重窗口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窗口人员面对群众秉持热情服务精神,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2023年共受理行政许可44件,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实现“零跑动”比例100%。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且有评价数据汇聚,主动评价达98.07%,好评率100%。无中差评情况。
(四)厘清责权,深化“放管服”改革
我局深入贯彻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相关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依托信用监管平台,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将企业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对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展开失信惩戒。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23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8次,其中本部门抽查7次,抽查相关企业、项目9个,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联合社会保障局部门抽查1次,抽查相关企业、项目3个,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系统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监管过程中,实行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制度,根据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殊企业重点监管,守牢安全底线,对创业创新企业、轻微违法者采取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整改。
(五)强化部门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
1.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时刻保持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开展执法检查、日常巡查检查54次,出动人员155人次,车辆43辆次,取缔非法采砂点5个,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5件,罚款5000元,已全部办理完结。
2.强化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计划用水和节水“三同时”制度,根据德宏州“十三五”及203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总量梁河县控制指标0.7543亿立方米,下达了我县非农业取水总量计划。二是认真开展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的审批工作,督促各用水单位及时办理相关取水手续,并根据用水户缴费时间节点,按时对各用水户取水量、发电量进行抄录、复核,并对取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进行日常性检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取水量抄录、计算、检查表格。2023年以来,我局新办理取水许可证共计17件,到期延续办理取水许可7件,法人变更1件,注销取水许可11件。三是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按照“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原则全面征收水资源费。截至目前,共征收水资源费45.24万元。
3.落实水行政执法负责制。督促水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办案,认真调查事实,收集证据。水政执法人员处理水事案件时都基本能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六)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是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各级河湖长组织,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大力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全县三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4869次,县级巡河77次,乡级760次,村级4032次,各级河湖长按要求巡河,积极解决巡河中发现的问题。二是大力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各级河湖长组织,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共组织5844人次开展清河行动,投入整治车辆及机械124次,投入整治资金26.8万元,清理河道307.1公里,清理垃圾262.52吨,整治面积439170平方米。不定期开展暗访巡查,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到乡镇,以督办的方式督促乡镇进行整改,共发放督办通知11份,已全部完成整改。
(七)“互联网+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在建项目监管全覆盖
于2023年对全县15家企业,共18个取水口完成了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并接入监控平台,完成线上实时监测,进一步规范我局对全县重点用水企业的水资源管理及费用收取工作。加强生产建设活动监管,依法督促建设单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对水土保持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加强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的自律管理,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严格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行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并要求相关单位依法公开监测成果,严把生态红线,对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责任人,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八)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云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云南省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站位;强化单位法治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明确“两法衔接”工作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专职工作人员,实行专人负责、专机操作,加强“两法平台”运行管理,确保及时规范录入、定期检查,实现检察机关对水行政处罚案件及时查看、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九)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上报《梁河县水利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目录》《梁河县水利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复议案卷自查自评的报告》,每年接受省、州、县三级行政许可案件评查工作,经自查和省、州水利厅重点评查,无行政执法案卷不合格的情况。
(十)强化监管,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程序报请有权机关批准实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要求,在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发布后,适时组织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定期审查和纠正规范性文件中的违法问题,审查是否存在违法设定罚款、收费、审批和行政强制等违法行政行为,发文主体是否合适,管理范围是否超越权限等。对发现有违法越权,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
(十一)加强宣传和培训,强化监督投诉平台建设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注重窗口人员的职业素养,安排窗口人员积极参与相关审批业务培训,要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政务平台操作方法和审批流程规法,面对群众秉持热情服务精神,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运用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等渠道,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在政务服务大厅摆放本部门办事指南,使社会公众和企业广泛知晓,方便办事群众查看和咨询。按上级要求搭建监督投诉平台,积极完善本部门政务后台监管信息和配置。在办件过程中,积极向群众介绍 “12345政府热线”和云南政务服务网办件评价功能的使用,为办事群众提供监督投诉渠道。2023年水利局窗口无被投诉或举报情况。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力量薄弱,人员配置严重不足,执法经费缺乏,严重制约了水行政执法的正常开展。
二是执法措施、处罚手段不足,多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等方式。管理对象多为农民或社会人员,成分复杂、文化素质偏低、水保意识淡漠,面对执法人员通常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的态度拒不配合,执法难度大、耗时多。
三是法治建设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现行依法治理和普法的传统思路和模式,难以有效满足广大群众对法治的需求,打造的创新亮点还不多。
三、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重要任务积极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推进法治建设中,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重大问题递交法律顾问进行研究,督促党组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局会议中认真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带头发言,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三是结合《法治梁河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梁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梁河县水利局关于〈法治梁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梁河县水利局关于〈梁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梁河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在日常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将法治宣传教育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开展,股室人员对照各自职责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办事能力,转变服务观念,端正服务态度,强化职责意识。
四是围绕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成立了“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八五”普法工作专职人员。研究制定了“八五”普法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按要求报告工作总结,将普法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通过党组会议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撰写述法报告,并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普法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职工大会上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活动。积极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司法培训及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为指引,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法治能力水平,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升应对风险的自觉意识和履职能力。在工作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学习培训,加强全局依法治水能力建设,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对外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公共宣传平台的利用率,打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建立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制度,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运行督导力度。
梁河县水利局党组
2024年1月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