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梁河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实施普法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财政”各项目标任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力促进了财政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财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一是始终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打折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切实增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学、集中学、交流研讨等方式,不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积极抓好单位干部职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学习。带头学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严格依照宪法明确的法定权限和要求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使宪法精神在法治建设各方面各环节都得到充分体现。2023年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10余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
(二)依法履行职责,以法助力财政工作质效。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落实第一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重大任务主动督导。一是强化依法办事。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党组重要内容,经常对照检查,分析依法办事的形势,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行政执法公开,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行政执法,及时对抽查检查结果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并责令立即整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坚持依法管理财政事务,有针对性地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宣传有关财政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在法律范围、法治轨道上依法理财。2023年,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开展培训3场次,开展财经法规专题讲座2场次,培训人员500余人。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重点围绕各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进行信息公开;主动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我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并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各项政策;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及时公开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主动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报告2023年预算、预算执行及2022年决算等情况,向县政协报告财政工作情况,接受询问和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6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的监管工作,对审计或监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并及时整改。
(三)恪守法律法规,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始终坚持遵守“三个规定”,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自觉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未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检察机关意见和检察建议,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
(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一是结合单位实际,详细梳理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将依法行政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前后2次专题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法治督查反馈的问题,狠抓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严格落实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及时组织局机关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证考试。目前,我局19名领导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证,均已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树立“谁执法谁普法、分管业务暨分管普法”的理念,围绕财政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宣传学习。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村组、社区、学校等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宣传手册1000余份,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场次,受益人数5000余人。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全面加强法治财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推动法治财政工作开展,我局继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各股室、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二是将法治建设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梁河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各股室法治建设职责;三是局党组将各项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系统学习交流,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理解“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是按照《德宏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规定,梁河县财政局主要领导重视法制建设工作,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 年梁河县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法治意识特别是财经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仍有待加强,日常工作中仍存在“重业务培训、轻法制学习”的错误观念;依法加强和改善财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形式比较单调,缺乏有效的学习宣传方式,干部职工主动学法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梁河县财政局将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2024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梁河县财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将加强宪法学习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继续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创新形式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通过案例分析、举办学法培训讲座等方式,以集中学习加自学方式,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梁河县财政局
2024年1月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